【健教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日期:2026-03-16 来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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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1.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与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2.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评价,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3. 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科学、准确、权威,杜绝虚假、误导性健康信息。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

1. 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2. 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计划制定、活动组织、资料整理、宣传培训、数据上报等日常工作。

3. 全体医务人员均为健康教育宣传员,在诊疗、随访、公共卫生服务中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教。

三、宣传内容管理

1. 围绕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宣教,包括: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老年健康、中医药健康、心理健康、控烟禁烟、合理膳食、科学就医、安全用药等。

2. 宣传资料统一审核、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确保内容规范、通俗易懂、贴合群众需求。

3. 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物料,保证信息时效性、实用性。

四、阵地与设备管理

1. 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咨询台、播放设备(电视、音响)等宣传阵地,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 健康教育活动所需物资、器材、资料专人管理,分类存放。

五、培训与学习

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宣教能力。

2. 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健康科普知识,不断更新专业理念与方法。

六、档案与信息管理

1. 建立健康教育专项档案,对工作计划、活动记录、照片、签到表、宣传资料、总结报表等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2. 按时完成健康教育数据统计、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