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斗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日期:2026-03-18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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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我院副院办是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斗余街13号     电话:0535-5130170 

 二、申请人民调解 烟台市福山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烟台市福山区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177号,电话:0535-6356754 

 三、申请行政调解 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负责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宾馆北门东侧,电话:0535-5130103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223号,电话:0535-63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