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包括暴雨、台风、暴雪、寒潮、雷电、地震、地质灾害等),建立健全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快速、科学、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地处开发区的地理特点及办学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援机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关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以下简称“学校”)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及衍生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后期恢复工作,涵盖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工、外来人员及在校内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具体包括:暴雨洪涝、台风、暴雪、寒潮、雷电、地震、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自然灾害,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的校舍倒塌、水电中断、树木倾倒、次生火灾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开展人员疏散、救援和生命保障工作,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造成二次伤害,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危险抢险活动。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态化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等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降低灾害损失。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结合灾害类型和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避免盲目操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妥善做好灾害报告、调查、善后等工作,主动对接开发区应急、气象、公安、医疗等部门,争取专业支持。
家校协同,联防联控: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动,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协同的防灾减灾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自然灾害的统筹指挥、决策部署和协调处置工作,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对接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等上级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指令。
组 长:校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指令,协调与上级部门、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审批应急物资调配、人员转移、停课复课等关键事项)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政教处主任、后勤主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应急处置环节,督导各工作组落实职责,实时汇总灾害动态、人员伤亡、设施损毁等信息,向组长汇报)
成 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医、保安队长、后勤工作人员、家长代表(参与应急处置具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配合开展疏散、救援、安抚等工作)
2.2 下设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同时对接开发区相关专项工作组,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2.2.1 综合协调组
组 长:副校长
成 员: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德育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传达领导小组指令;做好信息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30分钟速报、2小时详报”制度,及时向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报告灾害进展和处置情况;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衔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畅推进;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应急救援组
组 长:总务主任
成 员:保安队长、保安人员、校医、部分年轻教职工
职 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对受伤师生进行初步医疗处理(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并协助送往医院救治;控制现场事态,排查次生灾害隐患(如校舍坍塌、树木倾倒、水电泄漏等),设置警戒区域,防止灾害扩大;协助开发区消防、应急救援等专业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灾害现场的保护,为后续调查提供支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救援任务。
2.2.3 疏散引导组
组 长:政教处主任
成 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职 责:负责制定校园自然灾害应急疏散路线和方案(每学期更新一次,标注避险点、疏散通道、临时集合点),明确各班级疏散顺序、集合地点,确保疏散路线避开危险区域;灾害发生时,组织师生快速、安全、有序疏散,遵循“低楼层先撤、分楼梯下行”原则,避免拥挤踩踏;重点关注老弱病残、低年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疏散,确保无人员遗漏;疏散后清点师生人数,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排人员引导,维护疏散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疏散任务。
2.2.4 信息宣传与舆情管控组
组 长:级部主任
成 员:宣传干事、各年级班主任、信息技术教师
职 责:负责收集、整理灾害相关信息,对接开发区气象、应急等部门,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并向师生、家长发布;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发布灾害处置进展,回应师生、家长及社会关切;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及时排查、处置不实信息,防止舆情扩散;负责接待媒体采访,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客观、准确;通过校园广播、班级群、短信平台同步发布预警信息及处置进展,确保5分钟内覆盖全体师生家长;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信息相关工作。
2.2.5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主任
成 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职 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配,设立专门应急物资仓库(做好防水防潮处理),储备充足的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应急照明、通讯设备、食品饮用水、帐篷、沙袋、抽水泵等物资,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可用;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水电、通讯、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灾害期间保障临时安置点供电、供水及卫生;负责校园设施设备的紧急抢修,及时恢复校园正常运转;负责应急处置经费的调配和使用管理;配合开发区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调配和设施抢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后勤保障任务。
2.2.6 灾害调查与整改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德育处、后勤处工作人员、教师代表
职 责:灾害处置结束后,深入调查灾害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情况,查明灾害造成的校舍、设施损坏程度,分析灾害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建立长效防控机制;配合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开展灾害调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调查整改任务。
2.2.7 善后工作组
组 长:总务主任
成 员:班主任、校医、心理教师、家长代表
职 责:负责做好受伤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及时与家长沟通,告知灾害进展和师生情况;协助做好受伤师生的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工作;负责伤亡师生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理赔、补偿等工作;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灾害后24小时内开展“一对一”访谈,72小时内组织团体辅导,缓解灾害带来的心理影响,帮助师生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善后工作。
2.2.8 家校联动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班主任
职 责:负责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动,及时向家长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学校应急处置措施和学生安全情况;灾害发生后,逐一核实学生在家、在校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居家防灾、上下学途中安全防护工作;收集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协助善后工作组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家校联动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
3.1 日常预防
3.1.1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建立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实行“每日巡查、每周排查、每月汇总、每季度复盘”制度,结合开发区自然灾害多发类型,重点开展针对性排查。由后勤处牵头,联合德育处、保安队等部门,对校园校舍(重点检查屋顶、墙体裂缝、门窗牢固度)、消防设施、水电线路、排水系统、体育器材、校园树木、围墙、安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汛期前(4月15日前)检查地下车库、地下室防水措施,疏通校园周边河道;台风季前(6月1日前)加固广告牌、标识牌,修剪枯枝;冬季前(11月1日前)检查供暖设备、防滑地垫铺设情况;地震高风险区每学期联合地震局检测校舍抗震性能。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带病运行”。
3.1.2 防灾宣传教育
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防灾知识教育活动,结合开发区自然灾害特点,重点普及暴雨、台风、雷电、地震等灾害的防范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专题讲座、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家长会、防灾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普及地震“腹地、遮挡、手抓牢”、暴雨“不蹚积水、远离电箱”、台风“关窗加固、避免外出”等技能,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防灾知识专题培训,邀请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专家,开展“情景式”培训,组织教师学习AED使用、止血包扎等急救技能(考核通过率≥95%)。同时,加强对教职工的防灾培训,提升教职工应急处置能力,营造“人人懂防灾、事事讲安全”的校园氛围。
3.1.3 应急演练
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和开发区自然灾害特点,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涵盖地震、暴雨、台风等场景),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如防雷电、防暴雪等),每学期开展1次无预警演练。演练前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演练流程、职责分工和注意事项;演练中注重实效,模拟真实灾害场景,确保师生熟练掌握应急疏散、自救互救等技能,重点检验疏散时间(教学楼到操场≤3分钟/千人)、物资调配(15分钟内到位)、信息发布(5分钟内覆盖全体师生家长);演练后及时总结复盘,查找不足,优化预案,提升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演练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
3.1.4 校园防护设施建设
加强校园防灾防护设施建设,完善校园排水系统,定期疏通雨水管道、排水沟,防止暴雨积水;加固校舍、围墙、树木等,设置防护围栏,防止台风、暴雪、地震等灾害造成坍塌、倾倒;完善校园监控系统、一键报警装置,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一键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可快速对接开发区公安、应急等部门;在校园危险区域(如陡坡、低洼地带、高压线路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师生远离;配备充足的防灾应急物资,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使用。
3.2 预警机制
3.2.1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潜在灾害风险;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举报的灾害隐患;天气、地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预警信息等。与开发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建立“直通式”预警机制,通过“应急管理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接收各类灾害预警。
3.2.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结合学校实际和开发区预警标准,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与开发区预警体系保持一致:
一级预警(红色):可能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极高,影响范围极广,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
二级预警(橙色):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高,影响范围广,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
三级预警(黄色):可能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较高,影响范围较大,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启动中级应急响应。
四级预警(蓝色):可能发生一般自然灾害,危害程度较低,影响范围较小,可能造成少量财产损失,需启动基础应急响应。
3.2.3 预警信息发布与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预警级别,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班级群、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师生、家长发布预警信息,明确预警内容、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
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接开发区相关防控要求:
四级预警(蓝色):加强安全巡查,重点排查相关灾害隐患;提醒师生、家长做好防范准备,注意出行安全;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变化。
三级预警(黄色):启动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重点部位管控,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和大型集体活动;提醒家长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工作,避免学生单独出行;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确保随时可调配。
二级预警(橙色):停止室外教学活动和一切大型集体活动;组织师生做好疏散准备,明确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通知走读生家长提前接回学生(1小时内完成),住校生集中至教学楼2楼以上安全区域,组织教师分组巡查;加强应急物资调配,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及时向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报告学校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级预警(红色):立即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师生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或居家避险;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安排教职工24小时值守;及时向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报告学校情况,请求专业支援;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居家安全防护,避免外出;对校园进行全面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
4.1 应急响应启动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发现人(教职工、学生、保安等)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可通过电话、当面报告等方式),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严重程度、伤亡情况、发展态势等。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灾害进行核实和研判,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预警级别,果断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各工作组立即开展工作。同时,按照“迅速、准确、直报、续报”的原则,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灾害初步情况报告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按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结合开发区相关标准,事件等级分为四级,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一般事件(Ⅳ级):造成3人以下师生轻微受伤,校园设施轻微损坏,对学校教学秩序影响较小,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受伤,校园设施严重损坏,部分区域无法正常使用,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受伤或1-2人死亡,校园主要设施坍塌,教学秩序全面中断,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师生受伤或3人以上死亡,校园大面积坍塌,灾害影响范围广、损失严重,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立即请求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和专业救援力量支援。
4.2 通用处置流程
现场管控:应急救援组立即赶赴现场,控制现场事态,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排查次生灾害隐患,防止灾害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清点人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人员救援:校医对受伤师生进行初步医疗处理,应急救援组协助将重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确保受伤师生得到及时救治;对失踪人员进行全面搜救,及时通报搜救进展,配合开发区医疗、应急救援等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信息上报:综合协调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害进展和处置情况,根据灾害变化及时续报;信息宣传与舆情管控组向师生、家长发布灾害处置进展,回应关切,管控舆情。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水电、通讯、交通、食品饮用水等后勤需求;对受损校园设施设备进行紧急抢修,配合开发区相关部门做好设施抢修和物资调配工作。
家校联动:家校联动组及时与家长沟通,告知学生安全情况和学校处置措施,核实学生居家、在校情况,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安全防护。
善后处理:善后工作组及时开展受伤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助做好医疗救治、理赔等善后工作;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帮助师生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状态。
调查整改:灾害处置结束后,灾害调查与整改组深入调查灾害原因,查明损失情况,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4.3 专项自然灾害处置流程
4.3.1 暴雨洪涝灾害处置
接到暴雨预警或发生暴雨洪涝灾害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通知师生远离低洼地带、地下通道、配电箱等危险区域,关闭教室、办公室门窗,用沙袋封堵底层入口。
应急救援组排查校园排水系统,及时疏通堵塞的雨水管道、排水沟,防止校园积水;对地下车库、配电室等重点区域派专人值守,水位超30cm时立即断电,避免触电事故;排查校舍、围墙等设施,发现坍塌隐患立即设置警戒,组织人员撤离。
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有序疏散至校园高处安全区域,避免拥挤踩踏;对被困在积水区域的师生,使用救生器材开展救援,严禁盲目下水。
后勤保障组调配应急水泵、沙袋等物资,及时排除校园积水;保障应急照明和通讯畅通,储备充足的食品饮用水,为被困师生提供保障。
暴雨停止后,应急救援组排查校园内次生灾害隐患(如校舍坍塌、水电泄漏等),后勤保障组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灾害调查与整改组排查积水原因,完善排水设施,防止再次发生洪涝灾害。
4.3.2 台风灾害处置
接到台风预警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停止室外教学活动和大型集体活动,组织师生撤离至室内安全区域,固定实验室窗户(用胶带贴“米”字),收回阳台花盆、拖把等物品。
应急救援组加固校园内树木、广告牌、宣传栏等设施,修剪枯枝,防止树木倾倒、物品坠落伤人;排查校舍门窗、屋顶等,及时加固或关闭,防止台风损坏校舍。
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留在室内,严禁外出,远离窗户、玻璃幕墙等危险区域;对住校生进行集中管理,安排教师值守,确保学生安全。
后勤保障组切断校园内不必要的电源,关闭燃气阀门,防止触电、燃气泄漏等事故;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确保台风期间应急需求;风力≥10级时,组织住校生转移至体育馆(钢筋混凝土结构)等更安全区域。
台风过后,应急救援组排查校园内次生灾害隐患,清理倾倒的树木、杂物,对受损设施进行初步清理;后勤保障组对受损校舍、水电设施进行抢修;灾害调查与整改组分析台风造成的损失,完善校园防风设施。
4.3.3 暴雪、寒潮灾害处置
接到暴雪、寒潮预警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提醒师生增添衣物,注意保暖;暂停室外教学活动,避免师生长时间在室外停留。
后勤保障组提前储备融雪剂、除雪工具(铁锹、扫帚等),暴雪后及时组织教职工清理校园内道路、楼梯、操场等区域的积雪,铺设防滑地垫,防止师生滑倒受伤;检查校园供暖设施,确保正常供暖,防止管道冻裂。
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有序上下楼,提醒师生慢行,避免拥挤踩踏;对低年级学生、行动不便的师生提供帮助,确保安全疏散。
应急救援组排查校园内树木、校舍等设施,防止积雪压垮树木、校舍;对冻伤的师生,校医及时进行医疗处理,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寒潮期间,加强校园管控,提醒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暴雪、寒潮过后,排查校园内设施损坏情况,及时抢修,确保校园正常运转。
4.3.4 雷电灾害处置
接到雷电预警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停止室外教学活动和大型集体活动,组织师生撤离至室内安全区域,严禁在室外停留、避雨,远离大树、高压线路、配电箱等危险区域。
后勤保障组切断校园内室外电源(如路灯、室外插座等),关闭教室、办公室等室内电器设备电源,拔掉插头,防止雷电击坏电器或引发触电事故;检查校园防雷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留在室内,关闭门窗,不要触摸金属门窗、水管等导电物品;对被困在室外的师生,引导其寻找安全的避雷场所,严禁在大树下、电线杆旁避雨。
若发生雷电击伤事件,应急救援组立即组织校医进行初步医疗处理(如心肺复苏),协助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保护现场,排查雷电造成的设施损坏情况。
雷电过后,后勤保障组检查校园内电器设备、防雷设施,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供电;灾害调查与整改组排查雷电灾害原因,完善校园防雷设施。
4.3.5 地震灾害处置
接到地震预警或发生地震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现场教职工立即组织学生采取“腹地、遮挡、手抓牢”的防护措施,躲在课桌下、墙角等安全区域,用书包、书本保护头部,避开窗户、吊灯、电风扇等危险物品,严禁乘坐电梯。
震感减弱或停止后,疏散引导组组织师生按照预设疏散路线,快速、有序疏散至校园空旷安全区域,避免拥挤踩踏;重点关注行动不便的师生,确保无人员遗漏;疏散后清点师生人数,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应急救援组排查校园校舍、设施等,寻找被困师生,对受伤师生进行初步医疗处理,协助送往医院救治;设置警戒区域,禁止师生进入受损校舍,防止次生灾害(如校舍坍塌)发生;配合开发区地震救援、消防等专业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后勤保障组切断校园内电源、燃气阀门,防止触电、燃气泄漏等事故;调配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需求;对受损设施进行初步排查,为后续抢修做准备。
地震过后,灾害调查与整改组排查校园校舍安全情况,对受损校舍进行评估,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后勤保障组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逐步恢复校园正常运转;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帮助师生缓解地震带来的心理压力。
4.3.6 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处置
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或发现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迹象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组织师生快速疏散至远离危险区域的安全地带,沿预设逃生路线(向垂直于泥石流、滑坡方向的高处撤离)转移,禁止顺沟谷跑。
应急救援组设置警戒区域,禁止师生、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排查次生灾害隐患,防止滑坡、塌陷范围扩大;对被困师生进行搜救,协助送往医院救治;配合开发区地质灾害救援部门开展工作。
后勤保障组调配应急物资,保障疏散师生的饮食、饮水等需求;对受损的校园设施进行初步清理,排查水电设施安全,防止触电、停水等事故。
地质灾害停止后,灾害调查与整改组配合开发区地质部门对校园周边地质情况进行排查,评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后勤保障组对受损校园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设置永久防护设施,防止再次发生地质灾害。
第五章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灾害处置结束后,善后工作组继续做好受伤师生的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理赔、补偿等工作;对伤亡师生家属进行安抚慰问,妥善处理伤亡师生的善后事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稳定。
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心理教师对受灾害影响的师生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团体辅导、一对一访谈等形式,缓解心理压力,帮助师生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对因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帮扶。
5.2 调查总结
灾害调查与整改组深入调查灾害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情况,查明灾害造成的校舍、设施损坏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形成灾害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结合开发区自然灾害防控要求,优化完善本预案,改进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建立长效防控机制,杜绝类似灾害造成的损失再次发生。
5.3 整改落实
针对灾害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重点完善校园防灾防护设施、应急物资储备、预警机制等,加强防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5.4 恢复重建
后勤保障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制定校园设施恢复重建方案,优先抢修影响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设施(如校舍、水电、食堂等),逐步恢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对接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物资支持,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5.5 档案归档
综合协调组将灾害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报告、记录、照片、视频、调查报告、整改方案等)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应急处置档案,为今后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第六章 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
学校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位于地下一层,做好防水防潮处理),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管理,储备充足的自然灾害应急物资,结合开发区自然灾害多发类型,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可用。应急物资主要包括:
急救药品:止血药、包扎用品、消毒用品、心肺复苏仪、担架、烧伤膏、三角巾等;
防灾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应急通道指示牌、沙袋、抽水泵、融雪剂、除雪工具、防暴盾、救生绳、强光手电等;
通讯设备:对讲机、备用手机及充电器等;
疏散物资:应急疏散示意图、扩音器、警戒带、反光锥等;
生活物资:食品饮用水、应急帐篷、折叠床、移动厕所、消毒用品、保暖衣物等;
其他物资:备用发电机、水电维修工具、防雷设备等。
6.2 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自然灾害应急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防灾宣传教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校园设施恢复重建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充足、使用规范,主动对接开发区相关部门,争取应急经费支持。
6.3 人员保障
组建学校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保安、校医、年轻教职工组成,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明确各工作组人员组成,确保应急处置时人员到位、职责落实。邀请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专家,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防灾培训和应急指导,提升教职工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水平。
6.4 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讯联络机制,明确应急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及师生家长的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处置时通讯畅通。定期检查通讯设备,及时更换老化设备,配备备用通讯设备(如对讲机),防止因灾害导致通信中断影响应急处置工作;对接开发区通讯部门,确保灾害期间通讯线路优先保障。
6.5 医疗保障
与开发区就近医院建立应急医疗联动机制,签订应急医疗救援协议,明确医院救援职责和流程,确保受伤师生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校医负责日常医疗急救准备工作,定期开展医疗急救培训,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充足的急救药品和器材,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开展初步医疗处理。
第七章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要求、开发区自然灾害防控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变化,每年度至少修订1次,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7.2 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灾害损失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3 联系方式
学校应急值班电话:0535-6976787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气象局电话:
公安报警电话:110
消防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