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2025年食品安全制度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校园食品安全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校食堂、小卖部、教职工及学生,覆盖校园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食用全环节。
一、总则
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管控”原则,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构建“校长负总责、后勤处牵头、食堂管理人员落实、班主任协同宣传”的责任体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可控、可追溯。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须选择资质齐全的供应商,查验供货方许可证、检验报告,做好采购台账;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三无及不合格食品。食品按类别分区储存,生熟分开、荤素隔离,冷藏冷冻达标,定期清理过期食品,防止交叉污染。
三、食品加工与供应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每日进行晨检,穿戴整洁工作衣帽。食品加工严格遵循生熟分开原则,餐具、厨具定期消毒,做好消毒记录;饭菜须煮熟煮透,留样规范,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严禁供应生冷、变质、不洁食品。
四、校园饮食管理
严禁学生携带过期、变质食品进校园,禁止在校园内售卖不健康、三无食品。班主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饭前洗手、不挑食、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五、应急处置与责任追究
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停止食品供应,组织救治患病师生,上报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善后工作并查明原因。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违规操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责。
六、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与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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