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2025年教学安全制度

日期:2026-03-17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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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2025年教学安全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校师生人身安全,规范教学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986名学生、22个教学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参与校园教学活动的相关人员。

一、总则

1. 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构建“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教务处牵头、各教研组、班主任协同落实”的教学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教学各环节安全有序。
2. 全体教职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将教学安全融入课堂教学、课后辅导、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主动排查安全隐患,杜绝教学安全事故发生。

二、教学环节安全要求

1. 课前准备:教师课前须检查教学场地(教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及器材安全,排查门窗、水电、教学设备等隐患,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暂停使用;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教学区域。
2. 课堂教学:教师须全程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制止追逐、打闹等危险行为;实验课、劳动课等特殊课程,须提前讲解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全程监督指导,防范操作事故;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3. 课后管理:课后辅导须在指定区域进行,教师全程在岗值守,严禁学生擅自离开辅导区域;放学前,班主任须清点学生人数,强调放学安全,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三、教学设施与器材安全

1. 教学设施(教室、实验室、功能室等)由教务处牵头,联合后勤部门每月排查1次,重点检查墙体、门窗、水电线路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设立警示标志,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 教学器材(含实验器材、劳动工具、体育器材等)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新,建立管理台账;发放、回收器材时,须核对数量、检查完好性,严禁发放破损、不合格器材给学生使用。

四、教学活动安全

1. 校内教学活动(公开课、示范课、实践课等),组织者须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排查活动场地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校外教学实践活动,须提前报备上级部门,签订安全协议,配备足够指导教师,做好安全防护。
2.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超出其年龄、体能承受范围的高风险教学活动,杜绝违规开展危险教学实践。

五、责任追究与应急处置

1. 教职工未履行教学安全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绩效扣分、评优受限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 发生教学安全事故时,相关教职工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抢救受伤学生,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 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本制度及教学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演练,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