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安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2025年实验安全制度

日期:2026-03-17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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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2025年实验安全制度

为规范我校实验教学行为,保障学生、教职工人身安全,防范实验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实验教学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实验教学活动及相关管理人员。

一、总则

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管控”原则,明确实验教师为实验安全第一责任人,构建“教务处统筹、实验教师落实、班主任协同”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实验教学各环节安全有序。

二、实验课前安全要求

实验教师课前须全面检查实验室场地、水电、实验器材及药品,排查安全隐患,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器材;提前向学生讲解实验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强调严禁擅自操作、打闹喧哗。

三、实验过程安全管理

学生须严格遵守实验纪律,按规范操作器材,服从教师指导,严禁随意触碰危险品、乱混实验药品;实验教师全程在岗值守,及时制止违规操作,防范烫伤、划伤、中毒等事故。严禁将实验器材、药品带出实验室。

四、实验器材与药品管理

实验器材、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分类存放、规范标识;危险品单独存放、严格管控,严禁向学生发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实验结束后,及时回收、清点器材,清理实验场地,关闭水电。

五、应急处置与责任追究

发生实验安全事故,实验教师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抢救受伤学生,上报学校领导并通知家长,做好善后工作。教职工未履行安全职责导致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责。

六、附则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