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烟台市福山区崇文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6-04-13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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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崇文中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仪器室、药品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依据《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导则》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全员参与” 方针,实行 “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牵头、教务处监管、级部落实、管理员具体负责、任课教师课堂全责” 的六级责任体系。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室的使用、管理、教学及安全检查,覆盖实验管理员、任课教师、学生及其他进入实验室的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一)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郭威校长(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统筹全校实验室安全,审批制度、预案与整改方案)

副组长:牟忠浩、鞠传江(每月组织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成员:级部主任、实验管理员、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负责日常安全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

(二)实验管理员职责

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室水电、仪器、药品、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 “五双” 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分类存放、标签清晰、账物相符。

每月检查实验室安全,实验前后核查水电、门窗、药品存放状态。

定期维护仪器设备,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触电、防中毒、防爆炸、防破坏 “八防” 工作。

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化品台账、事故报告),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三)任课教师职责

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必须试做实验,排查风险点,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实验课全程在岗监管,纠正违规操作,严禁学生擅自混合试剂、触碰危化品、更改实验步骤。

危化品统一领取、发放、回收,限量使用、及时归还,严禁私自留存或外借。

课后组织学生清理场地,仪器归位、清洁台面,与管理员交接安全情况,填写《实验教学记录》。

(四)学生职责

进入实验室束长发、不穿拖鞋,佩戴护目镜 / 手套(化学 / 生物实验),不携带无关物品。

预习实验内容,遵守操作规程,服从教师指导,不嬉戏、不喧哗、不擅自离岗。

遇玻璃破碎、药品溅出、触电、火灾等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教师,不擅自处理。

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器材主动登记,按规定赔偿。

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一)实验前

教师:提交实验申请,核查仪器、药品、防护用品(护目镜、手套、实验服)完好有效。

学生:预习实验步骤,明确风险点与应急措施。

管理员:准备器材与药品,核对危化品领用登记,检查通风、消防、应急设施。

(二)实验中

按指定位置就座,听从教师指令操作,不擅自调换器材、混合试剂。

化学实验在通风橱内操作,强酸强碱专人发放,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用电实验先检查线路破损,连接电路断开开关,防止短路;湿手不触碰电器。

用酒精灯时,火柴点燃、灯帽盖灭,加热时试管口不对人。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喧哗、追逐打闹。

(三)实验后

学生:清洗仪器、归位摆放,清理台面与垃圾,关闭水电开关。

教师:检查器材完好、水电关闭、门窗锁闭,填写使用记录。

管理员:核查危化品剩余量、回收处理、安全状态、填写使用记录。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

设立专用危化品储存室 / 柜,阴凉、通风、干燥,远离火源、热源、电源。

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分区、分柜存放,严禁混放。

领用登记: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人、审批人,限量领取、用毕归还。

实验废液、废渣分类收集、专用容器、贴明标签,统一交由专业机构处置,严禁倒入下水道。

五、安全设施与检查

实验室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急救箱(碘伏、生理盐水、碳酸氢钠溶液、硼酸溶液等)。

消防器材定点摆放、定期检查、专人维护,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日常检查:管理员每月自查;教务处每月专项检查;学校每学期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

六、应急处置与事故报告

(一)常见事故处理

火灾:立即切断电源,用对应灭火器灭火(电器火用 CO、油火用沙),有序疏散、报告学校、拨打 119。

触电: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将伤者移至通风处,必要时拨打 120。

酸碱灼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酸→涂碳酸氢钠;碱→涂硼酸),严重时送医。

药品泄漏:少量中和处理、大量隔离防护,有毒泄漏立即疏散、通风、报告。

(二)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控制事态、救治伤员、保护现场。

1 小时内报告学校安全责任人,24 小时内书面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培训与演练

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实验室安全全员培训(管理员、教师、学生)。

每学期至少开展1 次应急演练(火灾、泄漏、触电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追究

违反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纪律处分;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福山区崇文中学

202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