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2026年课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3〕8 号)、《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烟台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烟教发〔2024〕58 号)要求,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育人质量和水平,制定适合学校发展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结合区域与学校实际,规范开设地方课程,科学开发校本课程,形成三级课程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
2.落实学科思政要求,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实现全学科育人,强化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培养。
3.深化教学改革,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强化综合学习和学科实践,确保每门课程不少于10% 课时用于跨学科主题学习,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现“教-学-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别
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 必须按规定修习。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发,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校本课程由学校组织开发,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
(二)科目设置
1.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并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明确有关科目开设要求。
道德与法治在一至五年级开设。坚持道德与法治课的思想与价值引领,发挥道德与法治课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在其他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思政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在三、五年级上学期的道德与法治课中安排,平均每周一课时。
语文:一、二年级每周8课时,注重拼音、识字与阅读兴趣培养;三、四年级每周7课时,加强阅读与写作训练;五年级每周6课时,强化阅读理解与写作能力,书法课程使用语文课时,每周1课时。
数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培养数感与简单数学思维;三、四年级每周4课时,深化知识学习;五年级每周5课时,注重知识综合运用。
英语:三、四年级每周2课时,五年级每周3课时,从基础发音、词汇和对话入手,培养语感与兴趣。
科学:一、二年级每周1课时,三至五年级每周2课时,通过实验、观察等活动,激发探究兴趣,培养科学思维。
艺术:一至二年级为唱游・音乐、造型・美术,每周各2课时;三至五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相关内容,音乐、美术每周各2课时。
体育与健康: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五年级每周3课时,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 1 小时,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健康教育每学期4课时,在体育与健康课中安排。
劳动:一至五年级每周1课时,结合不同年级特点,开展生活自理、校园劳动、社区服务等实践活动。
信息科技:三至五年级每周1课时,教授计算机基础知识与简单编程操作。
综合实践活动:一至五年级每周1课时,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次集体研学实践活动。
班团队活动在一至五年级开设。每周1课时,开展主题教育、团队建设等活动。
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1课时,在校本课程中安排。
2.地方课程。充分利用齐鲁特色教育资源,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资源,强化实践性、项目化、体验性、选择性,促进学生认识家乡、丰富体验、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探索建立“必修+选修”的地方课程管理体系,规范地方课程开设门类数量、学段年级、课时分配等,增强与国家课程的衔接配合,提升课程育人合力。
3.校本课程。由学校立足培养目标和办学传统,发挥特色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开发 “科技创新类”“艺术修养类”“国学浸润类” 等校本课程,以选修课、社团活动等形式开展,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不编写教材,部分课程可与课后服务融合实施。
(三)教学时间
每学年39周,一至五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机动时间用于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课时设置:一、二年级每周27课时,三、四年级每周29课时,五年级每周30课时,每课时40分钟。
作息时间:4月至9月底,上课时间不早于 8:20;10月至次年3月底,上课时间不早于8:30。保障充足课间休息,课间休息为10分钟,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创造条件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班团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确保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和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三、课程实施要求
(一)科学制定方案
依据课程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细课程实施方案,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作为教育督导依据。
(二)规范课程实施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严禁挤占非考试科目课时。规范地方课程开设,做好与国家课程融合。
按照校本课程开发指南,立足学校特色开发校本课程,严把政治关、科学关,避免以校本课程替代国家与地方课程。
(三)深化教学改革
依据课程标准,制定各学科课堂教学指南,推进“生活式高效课堂”建设,强化真实的生活情境创设,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要求,每门课程安排不少于10%课时开展跨学科教学,如组织“二十四节气课程”跨科学、语文、美术学科项目,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加强教研科研支持,参与区级专题教研,开展校本研修,通过优质课评选等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四)完善教学评价
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与全过程成长档案。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控制作业难度与总量。优化命题,确保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一致,实现 “教—学—评”有机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课程实施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统筹课程规划、实施与管理;设立学科教研组,负责课程教学研究与实施指导,确保课程方案有效落实。
(二)师资保障
加强教师培训,组织参加区级课程改革培训,开展校本培训与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提升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
(三)资源保障
整合校内外资源,建设“知耕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科技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利用教育信息化平台,获取优质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数字资源库,满足教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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