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小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日期:2025-09-01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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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的群体性传染病。

二、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 王 波

副组长: 苏晓芳 崔永霞

成员:陈颖昕 张涵钧 崔丹丹 赵迎超 谢蕾 王卫宁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张涵钧

职责:在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陈颖昕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崔丹丹

职责:核实收集事件的发展过程,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部门。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赵迎超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 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三、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领导小组)

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落实学校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并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

2、应急措施

(1)(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医疗救护小组)组织救援,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息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3)(安全保卫小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有症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进行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封闭管则迅速切断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防疫站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

(4)(综合信息小组)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信息报告范围: 出现个别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信息报送要求:凡出现情况的,要立即核准基本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病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以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较大情况在事发 30 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的立即报告。

(5)(领导小组)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6)(综合信息小组) 资料收集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