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09-01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字号:

一、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

二、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三、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