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范住宿学生行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宿舍正常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住宿学生、宿舍管理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宿舍安全管理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火灾、触电、盗窃、斗殴、坠落等)发生,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和管理秩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住宿学生、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年级组及参与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涵盖学生宿舍区(含寝室、楼道、走廊、卫生间、洗漱间、楼梯间、消防通道等)的所有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全员负责、预防为先、奖惩分明”的原则,实行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班主任具体落实、学生自我管理、全员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宿舍安全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
成立宿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层级责任,统筹推进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林兆生(副校长),负责主持宿舍安全管理相关事务,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审批宿舍安全管理重大事项。
副组长:赵显鹏(主任),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员培训、量化积分管理等。
组员:物业经理、各级部班主任、各宿舍管理员,分工协作落实具体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岗位职责
(一)宿舍管理员职责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不脱岗、不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公示管理员信息(姓名、电话),方便学生联系。
负责宿舍区日常安全巡查,每日检查寝室门窗、水电、消防设施、床铺等,每周定期排查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火种等安全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整改。
严格执行宿舍出入管理规定,做好来访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住宿学生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按时开关宿舍门,执行宿舍封闭管理要求,清点就寝人数,核实学生去向,及时联系班主任处理异常情况。
负责宿舍区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日常维护,确保器材完好有效,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学生熟悉逃生通道。
监督学生遵守宿舍安全规定,制止违规行为,及时开展安全提醒;配合班主任、年级组开展宿舍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协助处理宿舍安全突发事件。
负责宿舍区卫生清洁、通风消毒,做好相关记录,防范传染病传播,营造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班主任职责
作为班级住宿学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对本班住宿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至少1次),强化学生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斗殴、防坠落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定期深入宿舍检查(每周至少1次),了解学生住宿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及时整改问题,做好检查记录;重点关注特殊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和安全帮扶。
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学生就寝管理、人数清点和纪律监督,及时处理学生宿舍矛盾纠纷,防范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或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督促学生遵守宿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学校开展宿舍安全检查、演练等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宿舍安全自我管理。
(三)住宿学生职责
自觉遵守本制度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逃生方法。
按时就寝、起床,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晚归、不旷宿、不擅自离校;外出或请假需按规定履行手续,经班主任批准并告知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开。
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不损坏、不挪用、不随意搬动;发现水电故障、消防设施损坏、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或班主任,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用火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可交由班主任代为保管,离开宿舍时锁好门窗,防范盗窃。
团结同学,和睦相处,不打架、不斗殴、不辱骂他人,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规违纪活动;不串宿、不私自调换床位,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区。
不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宠物等)带入宿舍,不从事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活动;发现他人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劝阻并上报。
积极参与宿舍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熟悉逃生通道和应急处置流程,发生突发事件时,听从管理员和老师指挥,有序疏散,不慌乱、不拥挤。
(四)相关部门职责
德育处:牵头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安全检查,汇总处理安全隐患,落实奖惩措施。
总务处:负责宿舍基础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定期排查设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宿舍各项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宿舍卫生防疫相关物资保障。
年级组:督促本年级班主任落实宿舍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本年级宿舍安全检查和教育活动,协调处理本年级宿舍安全问题。
物业部门:由物业经理负责安排宿舍管理员岗位、考勤和工作检查,督促管理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宿舍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六条 出入安全管理
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开关门时间:早晨5:50开门,6:10关门;中午11:30开门,12:05关门(可根据疫情、错时就餐等情况调整);晚上9:20开门,10:00关门,严禁学生在关门后外出或晚归。
住宿学生进出宿舍需刷脸,接受管理员检查;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区,确有特殊情况(如家长探望),需经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批准,登记身份信息后,在指定区域会面,且会面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长,严禁进入学生寝室。
严禁住宿学生私自留宿校外人员、非本寝室人员;离开宿舍(无论时间长短),必须锁好门窗,做好防盗措施。
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或不能按时归寝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提交请假申请,经班主任(企业微信小程序)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逾期未归的,班主任和管理员需及时联系学生及家长,核实情况并上报学校。
第七条 用电安全管理
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热杯、热得快、暖宝宝、电暖器、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劣质电器或无3C认证的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私自更换照明设备、插座,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置在安全位置,远离蚊帐、被褥、衣物、书本等易燃物品,不得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
学生离开宿舍、就寝前,必须关闭所有个人电器电源(台灯等),做到“人走电断”;严禁长时间充电,严禁夜间充电无人看管。
宿舍内电器出现故障(如灯泡损坏、插座失灵等),不得私自动手修理,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或班主任,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严禁擅自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自觉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现水电浪费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八条 用火安全管理
宿舍区严禁烟火,严禁学生吸烟、点蜡烛、烧纸物、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严禁携带酒精、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炭火、无烟煤等取暖,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相关活动;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或火种,应及时上交管理员或班主任。
全体住宿学生和管理员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损坏、挪用、遮挡消防器材,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第九条 财产安全管理
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如手表、现金等)尽量随身携带,或交由班主任代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在寝室显眼位置。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严禁将贵重物品转借他人,严禁盗窃他人财物;发现财物丢失,应第一时间上报宿舍管理员和班主任,配合学校调查处理。
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包括门窗、床铺、桌椅、衣柜、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不得损坏、拆卸、挪用;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将加重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纪律安全管理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熄灯后,寝室必须保持安静,严禁说话、打闹、播放音乐、使用手电筒、小夜灯等,严禁影响他人休息。
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寻衅滋事,严禁拉帮结派、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喝酒、赌博、看黄色书籍、听黄色音乐,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严禁在宿舍楼道、走廊、楼梯间追逐打闹、推搡拥挤、拍打篮球、踢足球等,上下楼梯时靠右侧通行,避免发生踩踏、坠落等安全事故;严禁攀爬宿舍围墙、门窗、栏杆、床铺、树木等,严禁从上铺往下跳。
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区、互窜寝室,严禁在异性寝室逗留;严禁私自调换床位、寝室,如需调换,需经班主任和管理员批准。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擅自回宿舍,特殊情况(如生病)需回宿舍休息的,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经管理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
严禁从宿舍窗户向外扔杂物、倒水,严禁损坏宿舍门窗、玻璃等设施,严禁在宿舍墙面、门窗上乱涂、乱画、乱贴。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棍棒、健身器材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发现此类物品,管理员和学生有权没收,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学校。
第十一条 卫生安全管理
每个寝室设立舍长,负责安排寝室值日,明确值日职责,督促寝室成员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每天早晚由值日生打扫寝室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寝室整洁。
寝室卫生需达到以下标准:地面干净无垃圾、无积水,床铺整洁,被子叠放规范、摆放统一,枕头摆放整齐;衣物、鞋袜、洗漱用品等摆放有序,鞋头向外成一直线;书桌整洁,无杂物堆积;门窗干净无污渍、无灰尘,玻璃透明;卫生间、洗漱间干净无异味、无污垢,垃圾及时清理。
自觉保持宿舍区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将脏水、污水从楼上倒往楼下;垃圾需分类放入指定垃圾桶,严禁乱扔乱堆。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和被褥,定期晾晒被褥;寝室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预防传染病传播。
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做好检查记录,对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第四章 隐患排查与整改
第十二条 隐患排查频次
宿舍管理员每日对宿舍区进行全面安全巡查,重点排查水电、消防、门窗、床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班主任每周至少深入本班学生宿舍检查1次,排查安全隐患和学生违规行为,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整改问题。
学校每月组织1次宿舍安全专项检查,由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德育处、总务处、年级组、物业等部门,对所有宿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违规电器、管制刀具等隐患。
每学期开展1次宿舍安全大排查,全面排查宿舍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三条 隐患登记与上报
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详细登记在《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中,明确隐患位置、隐患类型、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
一般安全隐患(如门窗松动、插座接触不良等),由宿舍管理员或班主任及时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损坏、电路老化、墙体开裂等),需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小组,暂停相关区域使用,设置警示标志,由总务处牵头组织紧急整改。
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或班主任,不得隐瞒不报;对隐瞒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隐患整改落实
隐患整改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改责任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需及时上报,由排查人员进行复查,确认隐患消除后,在《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中注明整改情况;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学校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疏散学生,同时上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寻求支持和指导,尽快完成整改。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
学校制定宿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盗窃、斗殴、坠落、传染病传播等),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应急措施等内容;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需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六条 应急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宿舍安全应急演练(重点是消防疏散演练),组织全体住宿学生、管理员、班主任参与,模拟突发事件场景,演练应急疏散、自救互救、隐患处置等环节,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演练后及时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置
发生宿舍安全突发事件(如火灾、触电、打架斗殴等),现场人员(学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同时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学校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119(火灾)、120(医疗急救)、110(治安事件)等急救电话。
接到报告后,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疏散学生、抢救伤员、控制事态,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发生火灾时,应优先组织学生沿消防通道有序疏散,严禁乘坐电梯;疏散过程中,要求学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避免拥挤、踩踏;管理员和老师应引导学生疏散,确保所有学生安全撤离。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物品脱离电源,严禁直接用手拉扯触电人员;对触电受伤学生,及时进行急救处理,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时,管理员和老师应立即制止,控制参与人员,了解事件原因,做好现场记录;对受伤学生,及时进行救治;同时上报学校德育处,按照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联系公安机关。
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学校应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处置情况。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 奖励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住宿学生、舍长,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文明住宿生”“优秀舍长”等荣誉称号,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积极参与宿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止违规行为、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的学生和管理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视情况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对卫生整洁、安全无隐患、纪律良好的寝室,学校每月评选“文明寝室”,颁发流动红旗,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评选结果纳入班级考评。
对在宿舍安全应急演练、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的住宿学生,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赔偿;对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轻微违规(如晚归、卫生不合格、熄灯后说话等):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多次违规的,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一般违规(如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小功率违规电器、窜宿、私自调换床位等):给予警告处分,没收违规物品,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取消住宿资格。
严重违规(如使用大功率电器、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旷宿等):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制度培训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住宿学生、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开展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确保全员熟悉制度内容,明确职责要求;每学期定期组织复训,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第二十一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另行公布;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家校协同
学校将定期向家长告知宿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争取家长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家长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德育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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