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根据《烟教函【2025】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王懿荣高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生资助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平均2300元,分为三档,一档一般困难(每人每年1200元),二档困难(每人每年2300元),三档特殊困难(每人每年34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类型学生,无需申请和公示直接纳入范围。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二)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600元。
(三)学校资助
资助对象:在校(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预计每人每年500元。
(四)企业资助
资助对象:在校(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贫困生每学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烟台市教育资助申请表》及家庭经济状况量化。
2.逐级审核公示。学校有班级、级部、校级三级评审认定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确定贫困生资助名单、资助档次和资助形式,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后,确定为资助对象。
3.资助资金发放。助学金按照学期每年5月31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上。免学费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据实免除。若学生本人没有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建议提前办理。
4.结果告知:资金发放后,学校将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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