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设施用电业务告知书(高压公用充电桩)
8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业务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方案答复
⑤装表接电⑧工程实施(视情况)
二
业务办理说明
--------------------------·
1.业务受理
>>>>>>>>
>>>>>>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经
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您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非居住区内建设的,需提供用电地址物权证件(车位购置协
议等)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证明,租赁车位的,提供车位租赁证明和出租方的用电地址物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居住区内建设的,不需提供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和停车位(库》平面图。
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以下材料提供其一: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核准
或备案文件;运营企业向政府部门提交的备案信息或告知承诺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材料。
- -
用电设备清单- …
●地方政府出台政策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的,执行当地政策
要求。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经您授权从政府数据平台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供。已有客户
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无需再次提供。申请资料不齐“容缺受理”的,请您在我们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01
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我公司将安排客户经理与您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并在1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20个工作日)内答复您供电方案。
02
关于现行电价政策、功率因数考核标准、高可靠性供电费的有关规定,请您务必知悉确认。请您合理选择无功补偿装置,确保在用电期间的功率因数满足供电方案要求。
0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1号),您的受电设施分支开关应具备远程跳闸功能,预留安装负荷管理装置的位置,具备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的条件。优先接入末端低压负荷380伏出线开关,对同类负荷可控制1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原则上至少两路及以上回路接入负荷管理系统,除保安负荷外的非生产、辅助生产、主要生产、其他全部负荷分轮次规范接入。保安负荷应由独立线路供电,不得接入负荷管理系统。
3.工程实施(视情况)
>>>>>>>
●按照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至电源侧工程由我公司负责建设,产权分
界点至负荷侧工程(受电工程)其余设备由您负责建设。产权分界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旅游景区、高速服务
区、物流基地、养殖场、加工厂等已有用电主体区域报装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从现有用电主体供配电设施接电,不单独装表立户。
●请您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及设备供应单位,使用的变
压器须符合《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1级、2级能效标准。
●工程竣工后,我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
4.装表接电
●竣工检验合格、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并结清业务费
用(双/多电源用户按省价格管理部门规定交纳高可靠性供电费)后,我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5.注意事项
D>>>>>>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
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山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山
东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01
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等文件规定:
(1)对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属地原则由发展改革部门
实行分级备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国家和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
记备案有关规定执行。
(2)对非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当取得设施所在的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
3)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02
请您在提交用电申请材料前,按照国家及我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您可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信用能源网站https/zxy.nea.gov.cn/#/gateway/inquiryPublic查询具备资质的设计、承装(修、试)单位。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登录网上国网APP进行查询或咨询客户经理。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以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APP,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若您的诉求未得到及时响应或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您可以致电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行反映。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