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招远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入学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026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指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远市户籍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残疾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和办理人身份证,到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审查同意的可延缓一年入学,已经延缓一年入学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入学办理时间:5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办理地点: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301室)。
二、招生范围
学校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严格落实“应收尽收”的原则,确保辖区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市内户口类:具有招远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2.市外户口类: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核验材料参照城区学校相关批次要求)。
三、招生报名流程
(一)线上报名:6月22日—6月29日
报名时间先后与入学先后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信息填报。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1.注册/登录。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使用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爱山东”APP账号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
2.选择端口。在“爱山东”APP首页搜索栏搜索“教育入学”,选择搜索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烟台市”--“招远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端口。
3.信息填报。家长在“幼升小”端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学生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我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家长要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我校将开通“绿色通道”,家长可在6月25日—26日持相关核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或由学校教师协助进行线上报名。
(二)信息核验:6月30日—7月6日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工商、社保等信息自动进行校验。核验期间,智慧招生平台家长端会显示“审核中”。信息核验情况会通过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反馈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会提示审核通过,届时所有信息无法改动;核验未通过的,平台会自动退回,家长在7月6日17:30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7月6日17:30核验通道关闭。
(三)分批录取:7月7日—7月10日信息核验通过后,教育部门进行分批次录取,录取结果将于7月10日17:30前,由学校通过智慧招生平台发布。
特别说明: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但未在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9日)内报名和未在核验截止时间(7月6日17:30)前通过核验的,或者家长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均不再按原批次参与划片招生,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四、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政策。经招远市人民武装部认定通过的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由武装部将适龄儿童少年名单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入学优待政策,于6月25日—26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二)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中幼孩意愿随大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2026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同时幼孩秋季学期入学时大孩还须在校就读),需核验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线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写。
五、招生救济途径
(1) 残疾学生入学安置:能正常入学的残疾学生,可申请随班就读。无法入校的残疾学生,学校会组织专人送教上门。对于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学校会上报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进行专家鉴定,以确定合适的安置方式。(2) 办理延缓入学:因身体状况等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持户口簿和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小学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会补助生活费。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会被优先资助。学生或家长需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六、咨询电话
招远市阜山镇周家庄子学校咨询电话:2909688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0535-8246336
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5-8250621
智慧招生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5618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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