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信息】招远市阜山镇周家庄子学校2026年收费信息(中小学)

日期:2026-09-14 来源:招远市阜山镇周家庄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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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缴纳学杂费。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第四条: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代收费

(自愿原则)

教辅材料

元/生.学期

平台自订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居民医疗保险

元/生.年

家长自愿扫码缴费,学校不代收

烟政办发〔2022〕27号

烟医保字〔2023〕26号

烟学保

元/生.年

家长自愿扫码缴费,学校不代收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社会实践活动费

元/生.次

据实收取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服务性收费

校车服务费

元/生.学期

200(五公里以内)

300(五公里以外)

招政办发〔2013〕41号

伙食费

元/生.月

1—2年级每餐4.5元,3年级5元,4—5年级5.5元,6—9年级6元,每月按实际就餐天数收费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