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推进我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营造清洁、健康、无烟的诊疗与工作环境,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公众的身体健康,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同时对来院患者、家属及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具有约束效力。
二、建设目标
1. 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全面禁烟,无吸烟室、无烟具摆放、无烟草广告与促销活动。
2. 有效降低二手烟、三手烟暴露危害,保障全体人员健康权益,打造“无烟医院”示范阵地。
3. 提升医护人员控烟能力,全面开展戒烟咨询与干预服务,面向患者和公众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无烟健康风尚。
三、无烟环境建设标准
(一)全面禁烟范围
本院所有室内区域(包括门诊、病房、手术室、走廊、电梯、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食堂、药房、检验室等)、机构内公共交通工具(救护车、公务车等)全面禁止吸烟,无任何形式的吸烟室或吸烟点设置。
(二)室外控烟管理
1. 机构出入口、广场、停车场等室外公共区域合理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划定无烟控制区,严禁在人群密集区域吸烟,避免二手烟扩散影响他人。
2. 严禁在院区围墙内、绿化带、垃圾桶旁等隐蔽区域吸烟,保卫科负责对室外违规吸烟行为进行巡查与劝阻。
(三)控烟标识设置
在机构入口、各楼层、走廊、卫生间、电梯间、会议室等显著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止吸烟”标识、烟草危害警示标识,公布控烟监督电话与投诉渠道。标识保持完好、清晰,定期更新维护。
(四)无烟物资管理
1. 机构内不销售烟草制品,不摆放烟具(如烟灰缸、打火机等),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活动,不接受烟草企业任何形式的赞助。
2. 所有办公场所、诊疗区域、会议室一律不配备烟灰缸,发现烟具及时清理。
四、控烟宣传与教育
(一)医护人员培训
1. 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医护人员控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烟草危害、控烟相关法律法规、戒烟干预技巧、劝阻吸烟沟通话术等,提升医护人员控烟能力与示范意识。
2. 将控烟知识纳入新员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新入职人员知晓本院控烟规定与职责。
(二)对患者及公众宣传
1. 通过院内宣传栏、电子屏、健康讲座、宣传折页、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面向患者及家属、公众开展烟草危害、二手烟危害、戒烟方法等宣传教育,普及控烟知识。
2. 在门诊、病房等区域摆放控烟宣传资料,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主动向患者宣传烟草危害,引导患者戒烟。
(三)戒烟服务提供
1. 将戒烟服务融入日常诊疗工作,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主动询问患者吸烟史,对吸烟者提供戒烟咨询、心理疏导、戒烟药物推荐等个性化指导。
2. 设立戒烟咨询服务点,为吸烟者提供免费的戒烟咨询服务,必要时转介至上级戒烟门诊。
五、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
(一)日常监督检查
1. 控烟工作办公室每月对全院各区域开展控烟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吸烟行为、控烟标识是否完好、控烟措施是否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 各科室兼职控烟监督员每日对本科室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劝阻吸烟行为,做好巡查记
3. 鼓励全体员工、患者及家属对机构内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和投诉,对有效投诉的人员可给予适当奖励。
(二)劝阻与处理流程
1. 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行为时,应主动、礼貌地进行劝阻,告知机构禁烟规定与吸烟危害,引导吸烟者停止吸烟。劝阻话术规范、文明,避免与吸烟者发生冲突。
2.对多次劝阻无效的、拒不配合的人员,情节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本院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吸烟的,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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