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金晖学校初中部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远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金晖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为金凤区、桥东中区 3、招金区、金晖区、新一中区、龙泉花园区、岔河区、格林小镇区、春雨花园区、城区文三线以南、天府路以东区域;
桥东南区作为泉山学校和金晖学校的联合划片区;单家区和桥东中区 2 作为丽湖学校和金晖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计划招收班级9个,符合条件的均可录取。
三、 招生程序
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 APP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们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一)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9日
线下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先后与入学先后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信息填
报。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1.注册/登录。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使
用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爱山东”APP 账号注册、
登录和实名认证。
2.选择端口。在“爱山东”APP 首页搜索栏搜索“教育入学”,
选择搜索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烟台市”--“招远市”
--“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
入“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小升初报名”端口。
3.信息填报。家长在“小升初”端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学生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我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家长要保 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
4.信息核验。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工商、社保等信息自动进行校验。 核验期间,智慧招生平台家长端会显示“审核中”。信息核验情况会通过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反馈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会提示审核通过,届时所有信息无法改动;核验未通过的,平台会自动退回,家长在 7 月 6 日 17:30 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7 月 6 日 17:30 核验通道关闭。
5.结果反馈。信息核验通过后,教育部门进行分批次录取,录取结果将于 7 月 10 日 17:30 前,由学校通过智慧招生平台发布。
6.特别说明。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但未在报名时间(6 月 22 日—6 月 29 日)内报名和未在核验截止时间(7 月 6 日 17:30)前通过核验的,或者家长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均不再按原批次参与划片招生,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三)线下报名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我市将开通“绿色通
道”,家长可在 6 月 25 日—26 日持相关核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区域所在学校,进行线下报名或由学校教师协助进行线上报名。
四、招生条件(对象)
2026 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 2026 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可直接报名我市初中一年级,或申请转入我市初中二年级。2026年我校招生继续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共分5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一)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招远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晖招
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
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
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
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
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
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
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
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晖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
(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
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
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
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
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
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
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
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非招远城区户口类
包括招远市乡镇户口及招远市外户口。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晖招
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
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
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
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
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
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
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
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
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
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 6 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
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晖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
(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
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
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
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
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
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
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
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
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
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
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 6 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
自有住宅,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租赁房屋(合法租赁时间不低于 6
个月。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
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租
赁合同落款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
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
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
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租赁合同。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时间不低于 6 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材料(同前面不动产证相关要求),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
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
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 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 6 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五、招生咨询电话
初中:0535-8151883
六、救济途径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招远市金晖学校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救助。救济电话:0535-815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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