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第十六中学2026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招远市第十六中学招生区域为:锦绣小区,网扣厂区,花园区 1,花园区2,一中区,文化区,烟草公司区,丁家庄子区,北关西区,公园区,广场区。
城西北区4作为十六中、梦芝学校的联合招生划片区。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拟招收班级9个,学生数量不超过450人。(符合条件的均可录取)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2026年6月22日—6月29日。
根据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我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信息,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6月29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及符合线下报名条件的学生,我校在6月25日—6月26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入学信息核验:2026年6月30日—7月6日
信息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工商、社保等信息自动进行校验。我校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家长在 7月6日17:30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7月6日17:30 核验通道关闭。
(三)分批录取:2026年7月7日—7月10日
信息核验通过后,学校进行分批次录取,录取结果将于
7月10日17:30 前,由学校通过智慧招生平台发布(学校根据审核进度及时发布录取信息,7月10日前请耐心等待)。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6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2026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可直接报名我校初中一年级,或转入初中二年级。
五、招生条件
2026年我校继续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分5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一)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招远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非招远城区户口类
包括招远市乡镇户口及招远市外户口类。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租赁房屋(合法租赁时间不低于6 个月。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租赁合同落款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租赁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材料(同前面不动产证相关要求),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情况。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入学批次及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我校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需求妥善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到学校随班就读。
(四)学校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1.优抚对象政策。经招远市人民武装部认定通过的现役
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退出现役 1 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由武装部将适龄儿童少年名单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入学优待政策,于6月25 日—26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2.长幼随学政策。
同一家庭中幼孩意愿随大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 2026 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同时幼孩秋季学期入学时大孩还须在校就读),需核验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线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写。
六、招生咨询电话:0535-27307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00
七、救济途径:0535-2730323
八、监督举报电话:0535-8246336
招远市第十六中学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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