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用水
水价阶梯 | 水量(m³) | 价格(元/m³) | 其中 |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税 | 污水处理费 | |||
第一阶梯 | 144(含)以上 | 3.35 | 2.00 | 0.40 | 0.95 |
第二阶梯 | 144(不含)-204(含) | 5.35 | 4.00 | 0.40 | 0.95 |
第三阶梯 | 204(不含)以上 | 9.35 | 8.00 | 0.40 | 0.95 |
1.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户年用水量基数相应增加36立方米。
2.对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的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对由于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综合水价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20元,即3.5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20元、水资源税0.4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3.执行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20元,即3.5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20元、水资源税0.4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二、非居民用水
价格(元/m³) | 其中 |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税 | 污水处理费 | |
5.02 | 3.22 | 0.40 | 1.40 |
三、特种用水
价格(元/m³) | 其中 |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税 | 污水处理费 | |
15.76 | 13.96 | 0.40 | 1.40 |
烟台市福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对于红线内配套管线可提供设计和施工等报装延伸服务。相关项目资费标准如下:
一、工程费用
1.定额按照《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规定执行
2.工程量按实结算
3.工程材料按照《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以及工程招标价格同期执行
4.人工费按照山东省及烟台市同期相关文件执行
5.工程取费标准按照定额相应的工程类别执行
二、设计费用
按照2018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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