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等 9 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明确给予残疾学生生活费、交通费等补助,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 6000元。
我校涵盖学前、义务、中职三个学段,每名学生每学期享受3000元补助,本学期补助发放共涉及学生175人,其中启喑部102人,分别是学前3人、义务54人、职专45人,启明部73人,分别是义务25人、职专48人。本次补助应发175人,实发175人,补助款将直接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切实保障残疾学生权益。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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