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管理目标
1.普及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增强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严把每个环节质量关,将食物中毒事故的因素控制到零。
3.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2.应急处置程序由组长负责指挥;副组长负责保证具体人员安排和与班主任及时沟通;总务处负责人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安保处负责人负责指挥食堂工作人员保护中毒现场,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及善后处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每位家长的联系畅通 。
三、应急处理
1.校内无论何时何人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现象,均应及时询问,并报学生处进行初步分析处理。若在就餐中发现中毒现象,立即停止供应、使用可疑食物。若是可疑食物中毒的,则必须报校长,同时迅速送学生到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疗。
2.尽快将中毒学生转送医院救治,经医院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的,校方配合医院进行治疗,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来院,予以协调处理。学校请求医院领导给予治疗方面的大力支持。
3.在诊断明确的基础上,校长组织相关人员初步分析中毒原因,并报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教体局及其他上级相关部门,请求上级部门的指示。报告内容:(1)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2)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是中毒表现;(3)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4.若可疑学生较多,则进一步发动全体教职工投入救治工作,校长要统一指挥,部署相关工作,在从速救治的前提下,及时与医院领导沟通,以最快最强的医务力量投入救治工作。同时请求社区领导、局领导共同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形成共识,先救治,再讨论善后处理问题,力保大局的稳定及学校工作的运转。
5.安保处负责人负责指挥食堂工作人员保护好中毒现场,封闭剩余食物,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理。收集可疑中毒的食物及病人吐泻物等,以便尽快查明中毒原因,尽快抢救病人,防止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6.食堂工作人员以及学生处教师配合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7.后勤人员负责指挥从业人员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等善后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20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煮沸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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