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学校总务处负责配备、检查,损坏的及时维修。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管理老师处报修。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时做好记录,并通知相应班级。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 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他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 由宿舍集体赔偿。
二、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处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管理老师要加强每天检查落实,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管理老师要加强每天的检查落实,做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个人衣柜要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管理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如蜡烛、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爆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管理员每周查两次,做好记录,一经查出将给予纪律处分。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时,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他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 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班老师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四、 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在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储藏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 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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