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6年第3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日期:2026-10-08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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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年度目标

工作进展情况

1

强化涉外法治保障,建设中央法务区。

市级层面参与统筹指导,整合规划芝罘区、莱山区和黄渤海新区法务区建设,西部打造自贸先行区,中部打造芝罘示范区,东部打造莱山拓展区,注重集聚高端法律服务。

①芝罘区:加大与各大律所对接深度,聚焦产业、企业发展需求,优化域外法查明、法治护航企业出海等服务产品,举办涉外法治供需对接会、开展座谈研讨论坛、组织服务生物医药等特色领域专场对接等活动。 ②莱山区:全力推进法务区物理载体建设,聚焦核心承载区提档升级,积极对接专业设计公司,进一步细化区域功能划分、空间布局和业态配置,提升整体建设方案适配度。 ③黄渤海新区:举办“涉外法治护航企业国际化专题培训暨贸仲山东分会烟台庭审中心迁址仪式”。举办“法治赋能 开放共赢”系列活动,开设涉外法治讲堂、召开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通报产业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入选产品、承办全市法务区建设暨法治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座谈会。

2

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干预。

为切实提升政府监督效能,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罚代管等乱罚款、乱检查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我市推行“鲁执法”平台应用,构建“八位一体”执法检查监督体系,实现涉企检查“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①7月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通用指引》,构建“事前线索研判筹备、事中嵌入式实地核查、事后整改闭环落地”全流程工作规范。②8月,在民政、教育、住建、自规、城管领域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发现栖霞自规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莱州自规存在有案不立问题,发现教育、城管等执法领域存在脱离平台开展检查问题,以上问题均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③9月,完成2026年度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统一考试,针对培训及考试通过情况,对医保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制发监督提醒函,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提醒部门无证人员不得开展行政执法,防止出现执法风险。

3

开展法治护航行动。

围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主线,加快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控随意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减少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①9月,印发《烟台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管理办法》,对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处罚案件,实行平台备案、逐案评查,从严规范重大执法行为。 ②三季度,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统一全市执法尺度,从源头杜绝执法随意性;制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指引,推动市直主要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4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统筹下,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协会建设,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队伍体系;分级、分层加强调解员培训。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将行政调解相关职能纳入综治中心建设体系,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抓好《商事调解条例》宣传贯彻,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商事调解组织成立并有效发挥作用。

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教育整顿“六个一”专项教育活动,7月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学习,8月开展问题排查和意见征集,9月开展警示教育,重点改进纪律作风,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为民意识。

5

深化府院、府检联动。

构建府院、府检多部门联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机制。

①市法院联合烟台金融监管分局召开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金融纠纷前置调解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召开涉金融债权座谈会暨金融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 ②市检察院起草《烟台市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与市公安局、市自规局等部门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细节,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增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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