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日期:2026-01-30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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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市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327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外贸外资促稳提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合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完成省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全方位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一)全力释放消费潜能。

11.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优化以旧换新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4.扎实开展国家消费“三新”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5.扩大首发经济、悦己经济、新零售经济等新型消费,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25场以上,培育服务消费集聚区1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6.开展百场促消费活动、百场高质量展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7.举办音乐节、演唱会、国际海岸生活季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持续打造里蹦岛、飞翔乐园等音乐营地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牟平区政府)

18.崆峒胜境实现开岛运营,成为沿海一线文旅精品游“燃爆点”。(牵头单位:芝罘仙境项目作战指挥部、蓝天集团;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

19.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推出“烟台旅游卡”,实现一卡在手畅游烟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蓝天集团、各区市政府(管委)〕

20.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店,提升入境游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烟台海关、烟台国际机场)

21.改造提升烟台体育公园,建设年轻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综合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蓝天集团;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体育局、莱山区政府)

22.投用八角湾国际体育中心。(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23.投用蓬莱体育场。(牵头单位:蓬莱区政府)

24.高水平举办“齐鲁超赛”、“烟超”、篮球联赛、马拉松等260场大中型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25.培育发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匹克球运动,打造全国山海户外运动目的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26.创建“国家奥运后备人才梯队”城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二)有效激发投资活力。

27.实施总投资1.6万亿元的452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80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8.开展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20个新型技改示范项目,实施100个投资过亿元重点技改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9.完善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支持范围,有力带动民间投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财政局)

30.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加强要素保障,切实提高投资质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着力培强经营主体。

31.落实系列助企惠企政策,制定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2.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品牌,争创世界一流企业、百年企业,牵引带动产业链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3.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4.新增“四上”企业4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35.新增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6.开展首贷培植专项行动,建立融资信用“白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37.举办企业供需对接活动160场以上,带动中小企业融链入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8.创建烟台特色资本品牌,构建“天使+创投+成长+并购+接续”多元化产业基金矩阵,精准匹配企业全生命周期股权投资需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三、健全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39.实施裕龙岛产业链延伸项目。(牵头单位: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龙口市政府)

40.推进万华百万吨乙烯装置改造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41.推进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蓬莱区政府)

42.推进道恩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口市政府)

43.支持招金、中矿等绿色智慧矿山倍增发展。(牵头单位:招远市政府)

44.建成恒邦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牟平区政府)

45.支持上汽通用东岳基地稳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46.投产力高新能源产业园三期。(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47.投产南航科创智谷产业园、新能源智能汽车研发认证基地。(牵头单位:福山区政府)

48.加快潍柴弗迪新能源动力产业园二期建设。(牵头单位:福山区政府)

49.建成投运万华(海阳)新一代电池材料一期,同步启动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阳市政府)

50.加快开工建设万华(莱州)新一代电池材料一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莱州市政府)

51.建成胶东农业批发大市场。(牵头单位:莱阳市政府)

52.支持中宠产业园扩大产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莱山区政府)

53.打造“中国白兰地之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54.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7个质量技术攻关项目,强化标准引领,做强区域品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55.做强光电传感产业园,投运京东方高端显示材料研究院、立讯山东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56.拓展特色集成电路、新型电子材料等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7.提升蓝色药谷·生命岛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牟平区政府)

58.投产IVD医疗器械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

59.推进东诚创新药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60.推进蓝色药港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综合保税区管委)

61.推进国药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莱阳市政府)

62.推进东海生命科学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口市政府)

63.加快东方航天港融入国家商业航天布局,搭建“东方慧眼”遥感星座示范服务系统,完成火箭发射和试验任务10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

64.开建中节能零碳智慧产业园。(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65.加快东方电子智慧能源创新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芝罘区政府)

66.加快威思顿数智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莱山区政府)

67.投用国电投核能总部运营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芝罘区政府)

68.推进南山、泰和等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延伸特种纤维、高性能工程塑料等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龙口市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

69.聚焦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低空智航、细胞与基因治疗、氢能与LNG综合利用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做强10个未来产业加速园,实施18个标志性项目,推动10项未来产业领域技术转化落地,积蓄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大力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70.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链主赋能”计划,建设“中国数港”、人工智能产业园等载体,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以“大模型、大算力、大数据”赋能新型工业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莱山区政府)

71.统筹搭建全市算力“一张网”,提升算力匹配和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72.推动各行业合规开放数据,建设重点领域数据流通平台,安全有序提供数字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73.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垂直大模型,实施300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4.聚焦精细化工、海洋经济、教育医疗、社会治理等重点方向,打造10个“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场景,争创省级“百景智能”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5.推行人工智能辅助招投标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6.推动智能终端、智能体应用普及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77.启动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服务业增加值突破6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8.加快建设烟台南站高铁快运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9.加快建设胶东国际铁路物流园。(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莱阳市政府)

80.做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港集团、芝罘区政府、莱阳市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

81.推动现代金融业提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新增各类融资16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82.实施信息软件业名园名企名品工程,完善省级数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积极培育“首版次”高端软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3.繁荣城市商圈,支持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做活5条特色电商产业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84.提升餐饮住宿服务品质,推广名菜、名吃、名店,培育一批网红民宿和品牌酒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85.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86.激活全民体育健身,利用城区边角地带新建37处体育场地设施,织密全民健身“幸福网”。(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四、强化科技引领,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一)推动科技创新协同联动。

87.完善三级重点实验室体系,争创核能省实验室,新培育市级以上科创平台30家以上,健全政府与科创平台共建机制,提升创新成果市场化转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8.依托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布局国内外枢纽节点8个以上,深入开展科技交流活动,建设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9.动态发布300项产业链技术攻关导向清单,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20项,争取省级科技奖励15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0.加大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力度,加快“高新企业规模化、规上企业高新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1.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打造知识产权强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2.高水平建设烟台科技大市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15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二)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93.支持烟台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深化合作,支持驻烟高校申报博士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

94.建成山东工商学院龙口校区。(牵头单位:龙口市政府、市教育局)

95.实施20项校地合作创新计划,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产业研究院,促进高校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96.推进“双高计划”,推动烟台职业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本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97.加快烟台理工学院新校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市教育局)

98.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培育适应“未来工厂”的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99.开展高端人才精准引育行动,办好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加大“揭榜挂帅”柔性引才力度,积极引进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0.开展青年人才百千万集聚行动,推进省实验室博士“蓄水池”计划,深化重点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引共用博士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101.开展人才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试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2.年内引进500名博士、6000名硕士、6万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3.开展人才服务提档升级行动,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推进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国家试点,构建生机勃勃的人才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0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市县国资监管水平,推进国有企业聚焦主业稳健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105.实施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健全“三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强信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6.开展破除隐性壁垒专项行动,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07.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盘活用好存量国有资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108.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金联动机制,加快融资平台和城投公司改革转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09.支持烟台银行全面转型升级,推动农商行、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减量提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110.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111.统筹推进科技、民生等领域改革,争取落地更多省级以上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

(二)更大力度开展招商引资。

112.健全优化招商机制,面向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国内重点经济圈布设招商网络,加强与世界500强、央企强企的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13.开展招商推介20场以上,推动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和利润再投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14.力争年内新上过亿元产业项目500个以上,引进过千万美元项目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15.服务保障本土企业扎根烟台发展壮大,引进上下游企业在烟发展,支持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经营,扩大海外市场版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16.支持黄渤海新区在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中走在前当先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117.支持烟台高新区攀高向新、加快迈入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市科技局)

118.支持招远经开区冲刺全国百强。(牵头单位:招远市政府、市商务局)

119.发挥中韩产业园载体作用,塑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牟平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高新区管委)

(三)着力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120.实施外贸“双百工程”,组织“千企出海”参加重点境外展洽会60场以上,助力企业深耕“一带一路”、RCEP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1.打造市场采购贸易生态圈,壮大13条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布局50个公共海外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2.深化自贸区提升战略,加强与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123.支持综保区向功能多样化、产业高端化、贸易便利化、管理协同化转型升级,做大保税混金混铜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烟台海关、综合保税区管委)

124.扩大绿色贸易规模,争创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5.强化涉外法治保障,建设中央法务区。(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外办、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

126.加强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争取举办外交外事领域国家级会议活动,不断提升烟台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外办)

(四)叫响“烟必行”营商环境品牌。

127.开展八大领域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128.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干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29.升级10项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牵头单位:市政管办)

130.应用政企通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31.开展法治护航行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32.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机制,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3.做优“政府开放日”“市长局长进大厅”等活动,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常态化倾听企业诉求,实打实解决企业困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单位:各级各部门)

六、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塑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

(一)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134.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问题快速发现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5.完成2.5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6.推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7.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争取省级大宗工业固废回填试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8.实施水污染防治系统提升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139.加快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莱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

140.实现南郊、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集团)

141.提高非常规水利用规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42.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143.实施86个现代水网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44.推进南泗庄水库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莱阳市政府)

145.争创3条省级幸福河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46.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7.加强莱州湾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148.争创2个国家级美丽海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149.加快建设华能福山热电联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福山区政府)

150.加快建设中兴蓬莱超超临界燃煤电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蓬莱区政府)

151.关停4台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2.推进海阳核电、辛安核电、招远核电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招远市政府)

153.争取莱阳核电一期早日获批开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莱阳市政府)

154.推动华能半岛北牟平海上风电全容量并网发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牟平区政府)

155.投运烟威、海阳辛安核电送出特高压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栖霞市政府、招远市政府)

156.科学布局新型储能、抽水蓄能,加快建设莱州、牟平区域性储能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牟平区政府、莱州市政府)

157.全面推进三大LNG项目,积极探索冷能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黄渤海新区管委、龙口市政府)

(三)打造绿色发展载体。

158.突破发展15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9.支持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

160.推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碳足迹国际认证,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61.支持夹河·幸福新城建设绿色智慧城区。(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

162.启动实施珠玑站TOD项目。(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3.推进“双碳”科创岛,投用飞行营地、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

164.打造招远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招远市政府)

165.培育10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培强蓝色发展动能,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一)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

166.推进西港区3个20万吨以上泊位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黄渤海新区管委)

167.建设海阳生态东港、中国北方铝土矿储运集散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黄渤海新区管委)

168.稳定运行德龙烟铁路海铁联运跨省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9.推进莱州港疏港铁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莱州市政府;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

170.拓展烟台港—非洲双向物流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

171.打造日韩、中亚商品车海铁联运中转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

172.争取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5亿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73.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芝罘区政府)

174.壮大现代港航服务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

(二)做强现代化海洋产业。

175.加快蓬莱海工产业园项目引育。(牵头单位:蓬莱区政府)

176.推进现代重工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蓬莱区政府)

177.推进上海锅炉厂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蓬莱区政府)

178.推进高端海缆北方产业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莱州市政府)

179.推进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牵头单位:莱山区政府)

180.投运海阳港口装备制造基地。(牵头单位:海阳市政府)

181.投运山东送变电海缆运维基地。(牵头单位:蓬莱区政府)

182.开展深海鱼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83.新建2座深远海养殖网箱。(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84.开工建设黄海水产研究所莱州科研基地。(牵头单位:莱州市政府)

185.建成中国海水鱼(北方)活体种质资源库。(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86.建强龙口海洋高新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龙口市政府)

187.建强省级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8.培育海洋合成生物、海洋能源、深海采矿等产业,力争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200亿元。(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海岛保护与开发示范样板。

189.高标准建设长岛国际零碳岛。(牵头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0.做强“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牵头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参加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

191.开展近零碳社区碳汇交易试点,持续打造零碳酒店、零碳医院、零碳民宿等示范场景,支持探索建设特色“飞地产业园区”,拓展海岛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92.积极争取成立国际零碳岛屿合作组织,扩大与岛屿国家和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民政局、市外办)

193.建设海阳液体火箭海上发射回收试验区,积极发展临近空间产业,打造国际临空岛。(牵头单位:海阳市政府)

194.支持养马岛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牟平区政府)

195.培育芝罘岛—夹河文旅体育产业带。(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芝罘区政府)

196.推进海上能源岛建设,打造岛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烟台样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八、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197.严守耕地红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198.新改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9.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455万亩、19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0.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成育种攻关联合体5处,培育农作物新品种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1.推进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2.积极应对果农老龄化问题,为果农提供标准化托管服务3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3.坚持农林牧渔并举,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因地制宜培育林药、林菌等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林业局)

(二)大力发展强农富民产业。

204.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5.新认证优质农产品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6.推动烟台苹果、烟台海参提品质塑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7.促进大樱桃、莱阳梨、白羽肉鸡、烟台甘薯、葡萄与葡萄酒等特色产业向高附加值产品延伸。(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08.鼓励农业科研机构改革创新,支持新品种、新技术从“试验田”走向“丰产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09.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参加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10.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11.创建省市县乡村振兴片区20个,构建新型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12.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14.完成200个村庄供水管网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15.升级100个村庄净化设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16.全面完成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7.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218.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19.推进移风易俗,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九、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一)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220.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工作规则,统筹编制空间类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1.推进年度投资452亿元的309个城建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22.实施150个城市更新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3.实施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4.推动6个老旧厂区场景重塑。(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5.投用市区供热调峰热源项目。(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福山区政府、市政公用集团)

226.新建9台燃气锅炉。(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福山区政府、市政公用集团)

227.推动万华余热向市区供暖项目全线竣工。(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国资委、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福山区政府、蓬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蓝天集团、万华化学集团)

228.增加清洁供暖28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国资委、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福山区政府、蓬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蓝天集团、万华化学集团)

229.改造老旧地下管网200公里。(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政公用集团)

230.新增海绵城市16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1.完成8.6万户非直供电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烟台供电公司)

232.完成400部老旧电梯更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3.拓展智慧停车平台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蓝天集团)

234.改建并免费开放停车泊位50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蓝天集团)

235.新增充电桩20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塑造标志性城市山海风貌。

236.实施烟台山片区整体规划和长效运营。(牵头单位:芝罘仙境项目作战指挥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天集团、芝罘区政府)

237.推进海上世界建设。(牵头单位:夹河·幸福新城指挥部;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天集团、芝罘区政府)

238.加快滨海一线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工作机制)

239.建成烟大示范段。(牵头单位: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工作机制、蓝天集团;参加单位:莱山区政府)

240.建成马山寨世界设计公园码头、旅游大世界码头。(牵头单位:蓝天集团)

241.完善山海步道滨海段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大南山生态文旅产业基地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市级重点项目工作机制、高新区管委)

(三)完善多层次城市交通网络。

242.实施年度投资189亿元的38个重点交通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3.加快龙烟铁路市域化改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福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交通集团)

244.推进烟台南站及动车所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交通集团)

245.推动栖莱高速全面开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6.实现荣乌高速公路烟蓬段改扩建工程全线通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7.加快塔山北路、红旗快速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8.新改扩建54条市政道路。〔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249.织密东北亚、长三角、珠三角航班网络,拓展中转航线,增强国内外城市通达能力。(牵头单位:市口岸办、烟台国际机场)

(四)提升精细化城市治理水平。

250.开展城市治理提升三年行动,修编管理标准与技术导则,构建条块结合、协同治理的“大城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251.优化占路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制定项目建设“一张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公用集团)

252.编制城市户外广告控制性详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253.完成立杆飞线应改尽改。(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烟台供电公司、市政公用集团)

254.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强用好“城市大脑”,提升城市运行中心效能,集成重点领域数据资源,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城市运行中心)

(五)走出特色化县域发展之路。

255.深入实施经济强县领跑、特色强县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56.放大龙口“北方样板”领先优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牵头单位:龙口市政府)

257.推动招远迈上千亿级台阶。(牵头单位:招远市政府)

258.推动莱州冲刺千亿县。(牵头单位:莱州市政府)

259.支持海阳突破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海阳市政府)

260.支持莱阳突破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莱阳市政府)

261.支持栖霞突破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栖霞市政府)

262.培育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优、形态精而美”的小城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63.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推动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4.打造15分钟生活就业融合服务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265.深化“数智就业”服务区试点,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66.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建设莱山新高中,投用莱山一中二期、新增高中学位120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7.打造中小学示范性教育集团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68.落实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拓展托育托幼一体化服务,托班幼儿达到3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69.为全市公办学校及幼儿园安装空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烟台供电公司)

270.为88所公办中小学配备3.6万套午休装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71.支持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深化健康烟台建设。

272.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口腔医院等创新发展,推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3.争创专科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培育省级中医特色卫生院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5.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能力,让群众享受优质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7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7.推动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免陪照护扩容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8.加强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建设,推行“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新增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各300张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9.倡导积极婚育观,加强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全面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80.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81.推进诚信慈善建设,打造公益慈善城市标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五)大力繁荣文化事业。

282.深入实施全民美育工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83.建设胶东红色文化片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84.建设蓬莱水下考古研究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蓬莱区政府)

285.高水平创排《八仙过海》音乐剧,办好中国电影导演之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86.设立杨朔散文奖。(牵头单位:市文联)

287.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烟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88.唱响村歌大赛品牌,实现文化惠民展演过万场、戏曲下乡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89.发展历史经典产业,规划打造烟台山文化艺术创作街区,办好国际文化版权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蓝天集团)

290.开放20个文化广场,推出主题鲜明的群众性广场活动,让市民走出家门、乐享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市城管局、蓝天集团、有关区政府(管委)〕

(六)优化住房保障服务。

291.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将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92.推进50个高品质住宅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3.有序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4.探索老城区“危旧房”拆改建多元化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95.搭建全市租购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6.在300个小区推行“幸福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7.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8.实现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烟台

(一)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299.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0.提升人工智能、生物、生态、核、低空等新兴领域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301.统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02.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03.提升非法集资打击成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304.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305.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调查和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

306.免费更换6.8万户住宅燃气安全智能化表具。(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307.强化食药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08.健全森林火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高层建筑隐患等防控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0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区、村居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310.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深化高效能治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311.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312.加大电诈、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13.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14.强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环境,大力传播正能量。(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315.协同共治经济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十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316.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17.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18.深化府院、府检联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19.强化审计、统计监督。(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320.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21.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22.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守定力、深扎根、务实功,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23.办好10项重点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烟台供电公司、蓝天集团)

324.持续提升12345热线“总客服”功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26.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327.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建设清廉烟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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