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二季度任务完成情况

日期:2026-06-3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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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重点工作事项名称

年度任务目标

二季度任务完成情况

1

18.崆峒胜境实现开岛运营,成为沿海一线文旅精品游“燃爆点”。

7月开岛运营。

①东游宫、八仙街工程建设及设施设备调试已完成;②完成1项综合应急预案、18项专项预案、24项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同步开展压力测试;③持续推进项目宣传预热,完成崆峒胜境神仙岗位海选,专场招聘打造话题热点;6月28日在芝罘湾广场游客服务中心举行项目主题新闻发布会,现场正式发布项目试运行时间、票价及景区业态;目前正在细化制定花车巡游、开业盛典等宣传造势活动方案。

2

21.改造提升烟台体育公园,建设年轻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综合体。

对体育场进行功能性改造;获取01地块体育场土地及资产;完成体育场外立面、室外运动场地以及周边管网、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工程施工。

体育场一期项目6月23日完成竣工验收,6月26日完成消防验收,6月28日全部建设完工,完成一期工程量的100%。

3

34.新增“四上”企业400家以上。

建筑业方面:新增“四上”建筑企业30家。

房地产方面:新增“四上”房地产企业5家。

截至6月底,年度新增建筑业四上企业15家;新增房地产四上企业5家。

4

75.推行人工智能辅助招投标试点。

完成人工智能辅助试点,形成可推广的招投标监管新模式。

已采用人工智能辅助招投标系统成功完成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路南延(县府街西延-荣乌高速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市级公益停车场项目施工项目评标和正大尚誉府B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标段项目评标。

5

135.完成2.5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继续实施1.2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完成2.55万户改造计划。

有改造任务的5个区正有序推进采购招标和安装施工等各项工作,福山区已完工400户,蓬莱区已完成采购拟于近期开工,牟平区发布了招标公告,芝罘区发布了采购意向,莱山区正在编制招标文件。

6

221.推进年度投资452亿元的309个城建重点项目。

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开(复)工项目开(复)工率100%。

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开(复)工项目开(复)工221项。

7

222.实施150个城市更新项目。

年内推动150个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开(复)工率达到90%以上,完成投资150亿元,其余10%的项目基本完成前期手续办理。

烟合体育场提升改造、五彩文化广场,烟合洲际酒店等122个项目实现开(复)工,开(复)工率达到81%,累计完成投资78.5亿元。

8

223.实施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稳步推进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年内交付安置房3000套以上。

20个项目开复工率100%。南上坊、曲家庄、解家、大季家、东留公等5个项目已主体封顶;尹宋周村、南吕格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安置工作,正在推进旧村房屋和土地的腾空清表工作;解家城中村项目,货币化安置909套已完成,实物安置380套已封顶,将于近期交付。

9

224.推动6个老旧厂区场景重塑。

烟台啤酒厂完成一期项目总工程量的50%,长荣水泥厂完成二期项目整体建设,红釜台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工作。其余3个老旧厂区改造项目完成规划设计等手续办理工作。

烟台啤酒厂一期项目完成桩基施工,完成一期总工程的20%,同步启动招商运营工作;红釜台文创产业园室外硬化、绿化施工已完工,当前推进亮化、室内外门扇安装及地下停车场消防工程,完成一期总工程量的80%;长荣水泥厂项目开展园区市政工程施工;高新区工业设计小镇老旧厂区改造项目完成配套道路招投标工作。其余2个老旧厂区项目均有序推进前期规划设计工作。

10

230.新增海绵城市16平方公里。

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16平方公里。

截至6月底,累计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7.02平方公里。

11

231.完成8.6万户非直供电改造。

完成8.6万户非直供电小区改造。

截至6月底,所有区市均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及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工作。已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

12

232.完成400部老旧电梯更新。

完成350台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0部。

1125部电梯指标已分配到各区市,并汇总各区市数据上传国家运管服平台,督促各区市做好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截至6月底,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加装22部。

13

233.拓展智慧停车平台覆盖范围。

完善智慧停车平台功能,打造集成实时查询、精准导航、无感支付、电子发票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推动公共停车场并网工作,泊位接入不少于1500个。

持续优化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完成平台并网模块、备案管理模块、收费管理模块开发工作与测试工作,已接入部分公共停车场实现平台运营。

14

234.改建并免费开放停车泊位5000个。

改建并免费开放停车泊位5000个。

累计完成2500个停车泊位。

15

235.新增充电桩2000个。

建设公共充电枪2000枪。

累计新增充电设施1000枪。

16

236.实施烟台山片区整体规划和长效运营。

完成片区详细规划方案及运营策划方案编制报批;芝罘区成立相关机构,保障片区长效运营。

市自规局会同蓝天集团完成片区详细规划与商业运营整合方案编制,先后提报市规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芝罘区已完成芝罘湾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组建,5月底已正式挂牌成立。

17

248.新改扩建54条市政道路。

全市市政道路计划开(复)工道路开(复)工率100%。

全市市政道路计划开(复)工道路开(复)工46条。

18

262.培育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优、形态精而美”的小城镇。

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齐短板弱项,小城镇载体功能进一步提升,镇容镇貌明显改善。

2026年全市10个重点镇安排了15个设施提升类建设项目,目前已有10个项目开工建设。截至6月底,总体进度已达到63%。

19

266.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建设莱山新高中,投用一中二期、新增高中学位1200个。

莱山新高中:开工建设,部分楼体基础完工,部分楼体地上主体施工,完成项目总量的23%。

莱山一中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

莱山新高中:①取得南区施工许可证;②取得南区质量监督证书;③现场进行围挡及临建施工;④北区土地组卷材料已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莱山一中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

20

292.推进50个高品质住宅建设。

2026年推进50个高品质住宅建设。

截至6月底,已新推进开工高品质住宅项目7个,新批预售17个项目,共批准23个项目预售。

21

293.有序开展住房“以旧换新”。

全年实现换房成交500套。

先后开展“好房子”进大厅、进场站、进商场、进景区、进大集、烟台植物园凤凰风筝季地产主题宣传、月季花节房展会等活动180场次;3月,邀请烟台大学崔淑梅副教授进行政策解读;全市108家房企通过“以旧换新”平台上传124个项目、10487套房源。组织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对2230套住房换新意向房源开展精准对接和定向回访,已成交512套(领券121套)。

22

294.探索老城区“危旧房”拆改建多元化模式。

指导各区市梳理掌握辖区内C、D级城市危旧房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土地、规划、资金等方面制定危旧房改造支持政策,探索实施危旧房拆改建试点项目。

已组织各区市摸排报送C、D级危旧房情况,形成台账,同时已筛选出部分项目作为原拆原建重点推进项目,制定规划设计方案,下步带方案征求居民意见,探索推进原拆原建工作。

23

295.搭建全市租购服务平台。

完成平台一期、二期建设并上线运行。

2月11日,平台一期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保障房各类房源展示及政策咨询部分功能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并已根据试运行情况陆续完成平台一期功能的优化升级,一期全部功能建设完成。正在推进二期系统功能建设筹备工作。

24

296.在300个小区推行“幸福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

建立“幸福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长效运行机制,启动300个小区推行工作。

截至6月底,累计318个小区已成立“幸福信托制”物业筹备组,264个小区完成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环物委)建设工作,199个小区已完成居民集体议事、征求意见等业主大会筹备工作,113个小区已召开业主大会并完成民主决议,52个小区已开设共有资金账户,86个小区已正式签订合同。

25

297.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构建覆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按照保险理赔规定,已开展试点小区保险理赔工作,并对存在墙体问题的5个小区房屋进行维修。根据城市更新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三项制度推广方案。

26

298.实现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发放租赁补贴9595户。

截至6月底,发放租赁补贴9723户。

27

305.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调查和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摸清底数,集中纠治一批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有效管控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正在按照《全市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8

308.健全森林火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高层建筑隐患等防控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确保汛期、极端天气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逻,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劝阻上报。

6月份,利用第三方辅助巡察对全市339个在建工地进行了防汛防台风检查,检查发现178个隐患问题,巡查组下达隐患通知单,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年初开展1次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实地调研、检查,督导物业领域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下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无物业服务小区摸排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劝阻、上报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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