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学籍壁垒,构建普职融通、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搭建学生成长成才“立交桥”,切实保障学生自主选择发展路径的权益,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等政策要求,结合烟台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申请普职互转的条件有哪些?
(一)互转学校
中职转入普通高中:全市接收中职学生转入的普通高中有24所。学生可申请转入的学校须在中考时可报考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范围内,或申请转入民办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转入中职:全市接收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的中职学校有17所,学生可在其中任选一所。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三年制中职,不得转入五年制和“3+4”贯通培养的中职段。
结对培养:同一县域内参与互转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可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结对,采取中考联合招生、共同培养的方式划定互转学生范围,也可面向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互转。
注意事项:1.休学期间不予办理转学。2.根据普职互转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教育发展实际,适时对参与普职互转学校进行调整。
(二)学业要求
中职转入普通高中,学生须在我市参加过中考并被中职录取,且一直在本校就读。
(三)申请时间
中职转入普通高中: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进行。
普通高中转入中职: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或高二第一学期末进行。
参与普职互转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其中1次。
(四)学位基础
学生申请转入的学校对应年级(专业)须有空余学位,无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申请,这是普职互转的前置基础条件。
三、转学后不适应能转回原学校吗?
可以。学生转学后若出现学习、生活不适应等情况,经转入学校综合评估认定通过后,可在规定的互转时限内(即对应互转窗口期)申请转回原就读学校,超出规定时限则无法办理转回手续。
四、普职互转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且有转学意愿的普通高中(或中职)学生,在规定学期结束一个月前,填写《烟台市高中段学生普职互转申请表》,经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资格审核:转入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按照要求组织考核。
3.组织考核。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须参加转入普通高中相应学期的期末考试,且考试成绩进入该校统招生前85%,由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申请转入民办普通高中,其中考成绩由民办普通高中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年中考计分科目总成绩的60%。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由转入中职学校结合办学实际,自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
4.手续办理:经学校考核拟录取的学生,由转入学校统一前往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学籍变更等相关手续,学生无需自行跑腿办理。
5.报到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到学校报到、注册,编入相应的年级、班级(或专业)学习。
6.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转入学校为学生新建学籍,转出学校注销原学籍,确保“一人一籍”。转入学校同步完善学生学籍信息。
五、转学后课程与学分如何认定衔接?
学分认定原则:普通高中和中职应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修习的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可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具体互认办法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中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缺修补修安排:确因转学前缺修课程导致不能进行后续学习或影响毕业的,转入学校应安排学生进行补修。
毕业与年级衔接:普职互转的学生一般转入对等年级,与同届学生同时毕业。
档案材料衔接:原就读学校负责为转学学生发放修习时间和完成学业情况的相关证明,转入学校负责为学生补充完善相应档案材料。
六、转学后费用、毕业与升学如何安排?
(一)费用缴纳
普职互转的学生,按照转入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或享受学费减免,其在转出学校一次性缴纳的有关费用,根据剩余学期按比例退还。
(二)毕业发证
在哪毕业、发哪证书: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后,需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中职毕业证书。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后,需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三)高考报名
普职互转的学生,按照转入学校学生身份性质参加相应的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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