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的决策部署,烟台市成功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并于2026年2月13日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本次活动由烟台市商务局联合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总预算达1.7亿元,旨在通过“消费开票、票票有奖”的普惠激励机制,推动消费扩容提质,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让市民在日常消费中收获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本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及居民服务等八大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凡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的商户处消费,取得单张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及以上、购买方名称为个人真实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即“数电发票”),即可通过“烟海e家”“支付宝”“京东”“云闪付”等指定平台上传发票参与抽奖。活动全程分11期开展,持续至7月31日结束,其中首期聚焦春节消费旺季,安排奖金4000万元,后续每期安排1300万元,确保政策红利贯穿全年消费关键节点。
为提升参与便利度与中奖覆盖面,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8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50元三个奖项,共计250.75万个中奖名额,中奖概率高、普惠性强。抽奖过程由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中奖奖金将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在对应平台绑定的账户或银行卡中,无需提现限制,真正实现“指尖参与、即时到账”。
自活动启动以来,市民参与热情高涨。不少消费者表示:“来烟台旅游刚好赶上福利,消费体验感拉满”。此次有奖发票试点不仅是惠民利民的“暖心工程”,更是规范税收秩序、撬动消费市场的“关键一招”。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消费者主动索票,倒逼商户依法纳税,推动形成“消费—开票—抽奖—纳税”的良性循环,既增强了公众的纳税意识,也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以小切口撬动大消费,与“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等政策形成合力,构建起多层次、全领域、广覆盖的促消费政策体系,为全市经济“开门红”注入强劲动能。
下一步,烟台市将持续优化活动规则,动态调整奖项设置,强化资金监管与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虚假交易、套取奖金等违法行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让更多市民了解政策、参与活动、享受红利,共同书写“烟火气”升腾、“幸福感”增强、“经济力”提升的生动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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