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张勇,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共投资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投资咨询和评审工作。
为贯彻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及政府投资管理的最新要求,做好与《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效衔接,烟台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烟台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促进社会各界对《管理办法》的准确理解,现邀请张勇主任对《管理办法》相关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因何而改:重新制定背后的三重逻辑
(一)上位制度已经调整,衔接窗口必须跟上。《政府投资条例》实施以来,政府投资管理的制度框架持续细化。今年2月1日,重新制定的《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项目谋划、审批权限、计划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制度安排。而烟台市现行《管理办法》(烟政字〔2021〕35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上位依据更新、本级文件到期,两件事叠加在同一个时间节点上,该办法必须重新制定。
(二)正确政绩观需要从要求变成刚性约束。中央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配套出台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六个纠治”、遏制防范“三项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一系列要求。但这些要求如果只停留在文件号召层面,执行中就容易出现“说得硬、落得软”。真正能卡住“拍脑袋”上项目的,是审批环节那道制度闸门——该不该立、钱从哪来、谁来批、批完怎么管,都得写进条款,才能让政绩观落到项目上。
(三)完善政府投资管理链路。实践中,政府投资项目的问题往往不出在“不会批”,而出在谋划不充分、计划与预算两张皮、部门职责边界模糊、建成后缺评价。谋划环节没有压实责任主体,就容易“先有项目再找依据”;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衔接不紧,就会出现“计划列了、钱没到位”或“钱拨了、项目没动”;初步设计、可研概算、预算评审三方职责不清,就会反复退件、互为前置。这些是流程性的老问题,只能靠制度重构来解决,靠发文强调解决不了。
二、改在何处:四方面关键调整
(一)对标上位、守牢底线。与《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全面衔接,确保各项条款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同步落实厉行节约、基层减负、提高投资效益、“三项工程”整治等最新要求,严格执行政府投资负面清单。
(二)理顺审批职责、审管联动。落实“权责一致、审管联动”要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职能划回市发展改革委。同时构建三方联动体系:行业主管部门管“技术合规性”(初步设计审查),发展改革部门管“投资必要性”(可研与概算核定),财政部门管“资金合理性”(预算评审与拨付),各司其职、发挥专业优势。
(三)刚性执行计划。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相衔接,未纳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建立联合审查程序,提升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对计划执行和资金拨付提出明确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补齐全流程闭环。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谋划”章节,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谋划职责,做实前期论证、防止盲目决策与随意立项;同步规范项目变更、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料存档等环节;依托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三、实施之后:可以预期的四重变化
(一)对项目端:立项更审慎,落地更稳。谋划章节前置后,项目前期论证周期会相应拉长,个别“急就章”项目的推进节奏会放慢。但换个角度看,前期论证做扎实了,后期频繁变更、超概算、久拖不决的风险将明显下降,项目“开工即堵”的情况会减少。
(二)对部门端:边界清了,协同磨合压力上升。审批职能划回发展改革委、初步设计审查归口行业主管部门,权责关系比以前清楚。但三方联动从“纸上分工”到“流程跑通”需要过渡期,特别是初步设计审查与概算核定之间的时序衔接,处理不好容易形成新的互为前置,这是执行中最需要防的一点。
(三)对资金端:“先干后批”的空间基本被堵住。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硬挂钩之后,未纳入计划和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资金安排的随意性大幅压缩。财政资金将更集中地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过度超前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会得到有效遏制。
(四)对社会端:公共领域供给质量可望提升。教育、医疗、交通、环保等领域的财政投入指向更精准,项目透明度、可预期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违规决策与烂尾风险下降,市民的获得感和群众对政府投资的信任度都会随之增强。
四、落地之要:几点意见建议
(一)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管理合力。政府投资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个节点衔接不畅,都会影响整体效能。建议健全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部门在分工基础上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避免各管一段、衔接断档。
(二)严守刚性约束,把牢投资方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刚性条款一旦松动,前面的制度设计就会落空。建议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预算约束,落实政府投资负面清单要求,坚决遏制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政府投资始终聚焦公共领域、用在关键处。
(三)坚持闭环管理,强化全程管控。政府投资管理应避免出现“重审批、轻监管”问题,前端把关严、后端跟踪弱。建议将管理重心向全过程均衡延伸,把事前论证、事中控制、事后评价贯通起来,真正形成从谋划到运营的完整闭环。
(四)健全评价机制,推动持续改进。任何制度都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建议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执行情况和投资效益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优化调整,使制度在落地中不断完善、持续释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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