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952/2026-91433 成文日期: 2026-05-20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政治建设

第1455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提案答复

日期:2026-05-20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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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党政机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公职律师队伍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展公职律师687人,实现公职律师单位全覆盖。

(一)抓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实现全面覆盖。一是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形成“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党政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统筹使用机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完善市县两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充实公职律师库,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

(二)抓职能建设,发挥作用服务中心大局。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参与立法审核,助力科学立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将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必备程序。二是组织协同办案,提升办案能力。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建立公职律师队伍为主,法律顾问团队托底的专业法治保障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熟悉本单位业务的特点,为相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存在问题

公职律师职责定位模糊,作用发挥受限。部分单位将公职律师视为“辅助角色”,未将其纳入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等核心流程。公职律师多为兼职,普遍身兼综合、业务、党建等多岗,难以深耕核心业务。

三、下步打算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职责定位。加快立法完善,积极为推动《律师法》修订提出意见,明确公职律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机制,为履职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细化职责清单,制定相关政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核心职责,将公职律师参与率、意见采纳率纳入决策流程要求。理顺管理关系,厘清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法制机构的职责边界,建立“公职律师主导审查、外聘律师补充辅助、法制机构统筹监督”的工作机制,避免重复劳动和职责缺位。

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统筹考录招聘、交流调任、遴选等渠道,优先引进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人才,鼓励在职公职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并给予政策支持。联合律师协会、法院、检察院等,围绕行政复议应诉、数据合规、涉外法律事务等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实战能力。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放大法治效能。深化部门协作,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协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共享法律资源、交流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传”等公益服务,延伸法治服务触角,提升队伍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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