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律师参与调解的必要性及现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纠纷解决的“多元共治”已从理念落地为实践。调解作为"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环节,既能缓解司法资源紧张,更能修复社会关系。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力量,凭借其专业素养、中立立场和实务经验,在调解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近年来,烟台市积极探索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成立了芝罘律师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了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然而,正如提案所指出的,当前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有关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律师调解服务。
(一)凝聚律师参与调解的思想共识。一方面,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引导律师从“被动代理”向“主动治理”转变,将调解工作视为执业为民的重要实践。另一方面,要强化典型示范。联合法院、律协开展相关活动,挖掘一批在婚姻家庭、商事合同、邻里纠纷等领域诉前调解成效突出的律师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律师参与的内在动力。
(二)加强对律师调解员队伍的管理。加强与法院对接,优化律师调解与法院等部门平台间的衔接机制,目前律师调解中心已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但部分案件还是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对接、调解,下一步,律师调解的每一起案件均要从平台上经过“先行调解”。强化对于律师调解工作的监管,对于律师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在司法确认的过程中,要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防止出现强制调解、违法调解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律师调解的宣传力度。依托法院、司法局和律协等微信公众号、报纸刊物、线下宣传等方式,展现律师调解在换位思考、法律适用、纠纷调处效率方面的优势,提高人民群众对于调解工作的了解程度,提高当事人对律师调解的接受度和公信力。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积极探索律师调解经费保障办法,学习借鉴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成功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当事人付费获取律师调解服务,建立多层次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在坚持低价的大原则下,比照同类案件诉讼费用按比例折算相对合理的收费标准,促进律师调解工作可持续发展。
烟台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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