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睿霆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烟台市委员会十四届五次会议提交的第145055号《关于加强我市海洋灾害风险排查和区划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海洋事业的关心和爱护,提案通过大量详实的数据阐明了我市海洋灾害的现状,提出了非常好的解决措施和建议。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普查
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海洋灾害作为6大类灾种之一也是此次普查对象。2021年3月,山东省海洋局召开全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要求2021年至2022年开展全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自普查任务下达以来,我局真抓实干,守正创新,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劲头,历时一年半圆满完成了各项普查工作任务,切实将“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全国普查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省海洋局普查进度要求,我市12个沿海区市调查主体工作需在半年内完成。为抓紧开展普查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普查任务,我局建立了短平快工作机制,提速度,抓效率,重督导,保质量,科学制定全市普查任务进度一张表,将普查工作分为调查主体工作阶段(隐患目标包括公益性海堤、渔港、养殖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4大类)、风暴潮和海啸危险性评估工作阶段、风暴潮和海啸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阶段,实施挂图作战,以最快的速度在全省行业系统内率先组织召开了市级普查工作推进会,编制印发《烟台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以最短的时间确保我市各级普查经费落实到位,找准省内一流技术力量,成立以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山东省海洋预报台、自然资源部烟台海洋中心、烟台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为班底的普查技术支撑团队,建立健全普查督导和信息通报机制,按时圆满完成了各项普查工作任务。
本次普查共调查了全市海岸84处,渔港96处,海水养殖区4471处,滨海旅游度假区11处,填报数据表格2222张,制作风暴潮和海啸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图247件,编制烟台市风暴潮灾害防治区(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报告、风暴潮和海啸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报告、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质量审核报告、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工作和技术报告等各类报告55份,基本摸清了全市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重点区域抗灾能力,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海洋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普查成果运用情况
我局将普查成果和海洋灾害防治规划成果汇交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互联共享”思路指导成果应用,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提供海洋灾害风险相关普查数据成果,助力全市“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观测预警能力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管辖海域内现有海洋观测设施主要由自然资源部烟台海洋中心、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建设。其中,自然资源部烟台海洋中心在我市海域建设海洋观测站、波浪浮标等海洋观测设施8套,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建设海洋观测站、波浪浮标等海洋观测设施12套。每日依托电视台、电台、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元化媒体平台开展海洋预警报信息发布工作。“十四五”期间累计发布各类海洋预警报信息达3100余期。其中,常规性海洋预报信息为1800余期,针对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的海洋警报信息有570余期,精细化海洋预报及专项预报信息则有700余期。
下步,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持续做好观测预报工作,全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评估更新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海平面上升5个种类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进一步加强海洋观测预报能力建设,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丰富数据共享服务手段和途径,实现应享尽享。探索基础数据应用,优先支持在海洋预警监测、临灾应急防范、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涉海经济产业安全保障、城市综合治理与公共服务、海洋灾害保险等领域的应用。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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