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冬梅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建设烟台市美丽沙滩赋能海洋强市战略的提案”内容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沙滩环境卫生管理
为切实提升沙滩环境卫生质量,我市在《滨海一带道路绿地及快速路保洁服务》招标文件中,对沙滩保洁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垃圾密度,确保清理及时,实行全日巡回保洁制度。对于海水浴场、沙滩、礁石的可见垃圾(不包括零星树叶),要求做到及时清理,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同时,要求保洁公司定期使用沙滩清洁机等进行机械化保洁作业,对沙滩、海水浴场深度20厘米以内区域进行清理,确保不存有竹签、石块、玻璃、铁钉等易对游客造成伤害的杂物。监管层面,我局全年除春节正月初一外,对沙滩海水浴场卫生实行无假期检查。
二、关于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与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沙滩及滨海沿线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与日常管理。一是规范设置与及时更新。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要求摆放整齐,标志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保洁公司负责按市环卫中心要求进行更新、增设,以满足实际需求,2025年滨海一带共增加了50个果皮桶,目前果皮桶总数量达到285个。二是强化日常清掏与保洁。针对重要路段的果皮箱,每日内部清掏、外部保洁不少于3次(07:00-09:00、12:00-14:00、17:00-19:00),其他路段每日不少于2次(07:00-09:00、17:00-19:00),确保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三是加强消毒防疫工作。定期采用专用清洗设备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清洗。在蝇、蚊滋生季节,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传染病防控等特殊时期,严格执行定时消毒防疫要求,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关于岸滩垃圾污染防治
为有效应对岸滩垃圾污染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一是强化常态化巡查。我局负责滨海一带(养马岛至第一海水浴场)的岸滩垃圾清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净滩行动”,实施陆海衔接区生态环境常态化巡查,建立岸滩垃圾整治网格化责任体系。二是浒苔等藻类清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出现海菜等污染物要及时组织清理并上报”。在海水浴场保洁程序中,规定每日保洁公司应使用沙滩机对潮水退去后形成的潮印进行及时清理,后面跟随保洁人员人工清理散落的藻类或贝类等杂物。通过这种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清理包括浒苔在内的各类海滩污染物,保障沙滩的清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市战略,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加大对滨海沙滩环境的投入与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沙滩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和游客营造更加洁净、优美、安全的滨海休闲环境,为高质量建设烟台市美丽沙滩、赋能海洋强市战略贡献力量。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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