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75127/2026-87380 成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5418号:关于“强化烟台市农村集体土地监管、遏制非法占用乱象”的答复

日期:2026-04-2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烟台市农村集体土地监管、遏制非法占用乱象”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存在的权属不清、监管薄弱、处置不力等问题及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聚焦确权登记与流转规范,夯实权属管理基础

针对您提出的“权属管理基础薄弱”“家底不清”等问题,我市已开展并持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基本完成全域确权登记,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6万余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和200余万宗宅基地确权登记数据成果已汇交至省、部,实现了权属信息的统一管理。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对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办理登记;对不符合宅基地有关政策的,不予办理登记。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区市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

(二)规范土地流转交易,推进信息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为切实筑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流转风险,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完成全市18.14万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信息化录入与动态更新,实现“一网管理”。

(三)盘活农村闲置农房,打造示范典型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区市开展闲置农房数据摸排,全面掌握闲置农房宗数、占地面积、房屋面积及危房情况,为盘活利用提供数据支撑。据统计,全市共有308851宗闲置农房,总面积为42961943.11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积为22353740.28平方米。择优向省厅推荐4个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其中海阳市典型案例列入省厅典型案例名单。2026年将继续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遴选2-3个基础好、意愿强的乡镇或行政村,打造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典型,系统总结其成功经验,编制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集,并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强化联合监管与科技赋能,提升执法处置效能

针对您提出的“监管执法体系不健全”“违法处置力度不足”等问题,我市采取以下措施。

(一)运用科技手段,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一是运用违法占用耕地疑似问题线索共享仓储平台。去年以来,按照部省统一工作部署,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区市对卫星遥感影像发现的1619个违法占用耕地疑似问题线索,结合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目前,共享问题线索已全部完成审核定性,各区市发现并上报新增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91.41亩。经督导,已完成整改68.47亩,剩余22.94亩相关区市正在抓紧整改。

二是强化遥感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在上级技术支撑基础上,定期对全市“非耕地”开展自查,进一步前置了土地变化图斑的提取和监测,实现违法问题早预警、早查处,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回归本源多年来全市确认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始终保持“零失分”。

(二)严格依法处罚,高压推进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零容忍”要求,对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整治行动。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特别是涉及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以及涉及党员干部的违法问题,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有效遏制了违法占用耕地势头。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推进新增非住宅类问题378个,已完成整改376个。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进新增住宅类问题59个,已完成整改57个。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指导龙口市、福山区2个存量图斑(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区市有序推进工作,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杜绝“选择性执法”。

三、深化法治宣传与教育培训,增强依法用地意识

针对您提出的“法治宣传与意识淡薄”问题,我市已开展并持续加强以下工作。

深入农村大集、一线村庄开展现场宣讲,通过设置普法宣传栏、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扇、致农民一封信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作推广《我的妈妈是田长》等优秀短视频,获全省二等奖,营造了“依法管地、合法用地”的社会氛围。既注重“治已病”,更注重“防未病”。

四、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长效机制缺失”问题,我市着力构建以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助机制

为激励典型、激发耕地保护干劲,2021年-2023年,省、市两级累计对相关区市、镇街给予4600万元资金奖励和近千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2025年对各区市实施1229万元的耕地保护资金补助,有效调动了各级耕地保护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田长制”

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乱占耕地等现象,切实将各类违法乱占耕地消灭在萌芽状态,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田长制,田长总人数达到1.3万人。田长制实施以来,累计巡田16.45万人次、巡田里程37.99万公里,有效发挥了前端作用。

(三)建立耕地保护“行纪衔接”协作机制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耕地保护“行纪衔接”协作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情形,进一步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和当前工作短板,我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按照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根据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准确反映属地情况,积极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持续夯实权属基础

完成确权登记“回头看”,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存在争议的依法调处,确保“家底清晰”。

(三)深化协同治理与科技监管

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空间矢量、遥感影像等),保障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优化宅基地审批流程,合力推动“一个窗口”办理、多部门联动的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打通堵点,保障农民合法居住权。对新增乱占耕地行为“零容忍”,做到早预警、早查处。

(四)健全长效监管与宣传机制

强化“田长制”巡田实效,完善耕地保护补助机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法治培训力度,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和合法用地理念,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筑牢依法用地防线。

通过上述措施,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新格局,切实遏制非法占用行为,为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