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6-88812 成文日期: 2026-08-07
发布机构: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5287号:关于”高标准规划建设烟台市产业创新馆“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8-07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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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145287号提案的答复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规划建设烟台市产业创新馆”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产业创新馆作为一张地方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名片,可以有效展示城市产业规划理念、实践成果以及未来发展蓝图,还可以体现城市的文化和精神特质,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是城市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烟台工业发达、产业兴旺,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祥地之一,孕育了张裕葡萄酒等一批民族品牌,形成了有色及贵金属1个4000亿级、绿色石化1个2000亿级,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食品精深加工4个千亿级,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清洁能源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高标准规划建设烟台市产业创新馆,有助于集中展示我市优势产业集群,构建系统性展陈体系,打造创新服务枢纽。

二、制约因素

近年来,国家、省发现一些城市在场馆建设方面存在规模过大、运营负担较重、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完善,2025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中办发〔2025〕61号),第十二条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装修。严控会展中心、博物馆、规划展览馆等场馆建设,加强统筹利用。”2023年7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约束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政府支出行为的意见》(鲁办发电〔2023〕60号)将“楼堂馆所”纳入“全省通用禁止类项目清单”管理。结合上述规范性文件,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烟台市产业创新馆,存在违反上级政策风险。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创新馆的实施路径进行深入沟通、研究论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显示度和创新竞争力,助力打造“三级五集群”产业新格局,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430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展改革投资科   联系电话:6245111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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