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资本市场新机遇,强力推动烟台企业赴港上市构建‘A+H’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企业香港上市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开展调研讨论,认为提案对香港上市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已将相关建议内容纳入下步工作措施中。现将前期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介绍如下。
一、企业上市总体情况
多年来,我市坚持境内、境外上市两手抓,通过完善政策激励、优化服务机制、强化资源培育等措施,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形成了初具规模的资本市场“烟台板块”,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大力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加快上市进程,上市公司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65家(其中境内51家、境外16家,含2家A+H两地上市公司),涵盖了沪深京证券交易所及香港、美国等主要境外市场。
二是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积极引导上市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通过首发、定增、配股、可转债等形式,在资本市场募集低成本资金。目前,全市上市公司累计实现直接融资2671.14亿元,其中股权融资2136.94亿元,债券融资534.2亿元,有效增强了企业资本实力。
三是后备企业资源加快扩容。以产业链骨干、专精特新、倍增计划等企业为重点,深入发掘培育优质企业资源,筛选300多家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根据不同梯次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加强指导服务,形成常态化推动上市的良性循环。
四是资本市场改革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紧抓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机遇,先后推动睿创微纳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南山智尚成为全省首家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公司,汉鑫科技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家直接登陆北交所上市公司,荣昌生物成为全省实现A+H两地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山东宝雅成为全省首家通过SPAC方式境外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5万亿元,资本市场“烟台板块”持续发展壮大,有效激发了区域经济活力。
二、香港上市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企业境外上市工作,特别是将香港作为企业境外上市的最佳选择地,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上市融资,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我市共有8家企业在香港上市,数量占全市境外上市公司的一半,累计实现直接融资456.19亿元,占境外上市融资总额的97%;荣昌生物、安德利果汁先后实现A+H两地上市,一批优质企业正在积极筹备赴港上市。具体而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发挥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督导。定期调度拟上市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和上市诉求,着力解决企业境内外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土地、房产、税务、社保、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各类问题,帮助企业扫清上市障碍。各区市也都设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起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为企业上市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后备资源培育。深入挖掘培育优质后备资源,定期对产品服务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摸底、调度和筛选,及时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于条件还不够成熟、实力需进一步强化的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发展规划,争取尽快达到对接香港资本市场的条件;对基本符合香港上市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明确上市程序和重点事项;对已启动上市程序的企业,帮助企业做好与中介机构的衔接,推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三是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上市。一方面,联合港交所及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常态化、多形式举办赴港上市专题培训会、座谈交流会等活动,帮助企业了解香港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推动企业赴港上市融资。另一方面,抓住亚洲金融论坛、港澳山东周等活动机会,组织企业与港交所“面对面”进行对接交流,加强对18A、18C等上市章节的学习推介,增强企业对接香港资本市场的信心和能力。
四是有效发挥基金助推作用。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拟赴港上市企业的投资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上市估值。绿叶制药、荣昌生物、博安生物和蓝纳成、云储新能源等一批香港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通过引入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化资本,有效加快企业上市进程,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助力。规范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吸引外资支持本地产业发展,目前全市累计设立QFLP基金10只,实际使用外资约合人民币19.41亿元,有效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五是完善政策激励措施。近年来,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我市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不断调整优化包括境外上市在内的扶持政策,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支持。2025年1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关于企业赴港上市的扶持政策已停止执行。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市积极推动香港上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步,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推动全市企业香港上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营造浓厚香港上市氛围。经过多年的持续推动,我市企业赴港上市氛围逐渐形成,但新政策、新制度的不断推出,仍然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时学习掌握。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多形式举办香港上市培训活动,加强对香港资本市场的政策解读和专业辅导。利用好省市举办的各类论坛、对接活动,组织企业赴港考察交流学习,加深对香港上市的认识和理解,有效调动企业赴港上市积极性。
二是梯次培育香港上市后备资源。进一步加大香港上市后备企业的发掘力度,重点围绕生物医药、绿色能源、化工新材料等我市优势产业,对主业突出、产品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容易被国际投资者关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成熟一家运作一家,成熟一家推出一家,鼓励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分拆上市、二次上市等多种形式赴港上市融资。
三是不断优化香港上市配套环境。企业上市是系统工程,在前期规范完善和上市审核过程中,很多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支持配合。我们将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为拟赴港上市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加强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深化与港交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企业提供上市前培育辅导、上市中协调服务、上市后资本运营的一站式指导和服务,推动更多烟台企业特别是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到港交所上市,进一步壮大我市香港上市企业队伍。
五是发挥好私募基金产业赋能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加强与头部基金管理机构的沟通合作,打造“天使+创投+成长+并购+接续”的多元化产业基金矩阵,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和优质企业的投资力度。规范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引导港澳及国际资本投资我市优质企业,助力更多企业对接香港资本市场。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全市企业香港上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对全市财政金融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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