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6-88387 成文日期: 2026-08-06
发布机构: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第1806147号:关于“培育当地总部企业”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8-06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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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1806147号建议的答复

 

徐正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当地总部企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总部经济是企业总部依托中心城市高端要素集聚,与生产制造基地空间分离布局,通过集聚效应与辐射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经济形态,具有‌‌‌知识性、‌集约性、‌层次性、‌延展性、‌辐射性与共赢性等五大特征。烟台市于“十一五”末首次提出,“十二五”期间明确指出总部经济是我市重点培育的五大新兴服务业之一,“十三五”期间,出台《烟台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文件,将总部经济列入专项规划,“十四五”期间,贯彻落实省级奖励政策(有效期2年),招引国家电投核能总部、中电建海洋工程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院北方分院等一批央企总部机构,“十五五”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优化服务型创新平台、总部型服务基地布局。”。当前,省级奖励政策已过时效,我市未单独出台有关总部经济奖励政策,总部经济发展将依托总部型服务基地、创新平台,通过“内培链主+外引头部”双轮驱动,服务于我市绿色化工、清洁能源、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

一、关于“龙头企业矩阵培育”方面

坚持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了9大制造业集聚培育工程、“链长制”等培育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务实举措,助力“9+N”产业集群全面崛起,培育形成以万华、泰和、冰轮、东方电子等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方阵,以南山、道恩、杰瑞、鲁花等为代表的民营企业集群,以通用东岳、汉高乐泰、法液空等为代表的外资台资企业群体,以荣昌生物、睿创微纳、艾迪精密等为代表的高成长性企业梯队。下步,将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本地不同类型企业的培育政策,做好企业梯队建设;构建“三级五集群”产业新格局,优化提升五大主导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五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布局五大未来产业集群,抓紧抓实优势和新兴产业,培育更多本地龙头企业。

二、关于“全链条科技企业培育”方面

2025年,市科技局联合四部门出台《烟台市科技创新‘三个一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未来三年突破100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培育10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强100家重点科创平台,形成科技创新全面融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组织实施“大通量关口电能计量自主可控关键技术”“优质抗病酿酒葡萄品种培育”等31项市级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争取“高能效电池”“智慧遥感”“深海采矿”科技示范工程项目7项,争取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8项。2026年,市财政局统筹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350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实施,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核心零部件国产化攻关。下步,将协同发力,积极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的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加快推动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三、关于“战略协同,引导资源形成良性循环”方面

当前,已形成以莱山区烟台总部经济基地、夹河·幸福新城等为代表的总部经济空间载体。莱山区烟台总部经济基地着力布局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科创研发等产业,积极推动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扩容提质升级工作,其中数字经济大楼引进企业8家。夹河·幸福新城配套研究《关于鼓励烟台市总部企业在夹河·幸福新城布局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重点聚焦能源电力、交通物流、金融保险等领域,推进中电智谷、万马产业港、万有引力产业园等生产性服务业特色楼宇新建20万㎡以上。下步,将紧盯国家、省级关于总部经济鼓励政策的动向,梳理产业扶持、跨境出海、财税奖补、总部认定等最新政策条款,抢抓上级政策窗口期。协调统计部门,完善跨区域经营企业核算细则,鼓励企业保留核心总部职能,推动企业“走出去”同时把税源、研发、高端人才留在烟台。同时,联合我委服务业科室,结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统筹建设总部基地、总部楼宇、主题商务楼宇,做好总部企业招引和培育工作,招引更多总部企业、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落户烟台。

                    

                        2026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展改革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科   联系电话:6905289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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