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6-88395 成文日期: 2026-08-06
发布机构: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第1806234号:关于“加快推进烟台市人工智能产业立法”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8-06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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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1806234号建议的答复

 

孙世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烟台市人工智能产业立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工智能立法情况

人工智能产业作为引领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的核心产业,为推动全市人工智能产业稳妥有序发展,烟台市已经制定出台了《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条例中对人工智能产业特别是针对伦理安全等提出了多条数据监管措施,目前基本满足对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法律监管需求。同时,由于人工智能核心立法涉及到的网络安全、数据治理、算法监管为国家、省事权,设区市无权创设核心监管、审查规则。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发展定位与促进措施方面。加快落实《烟台市人工智能+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精细化工、现代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数字储能、新兴未来、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8个重点方向28个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加快促进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推动智能经济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迈入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二是在核心技术攻关和生态培育方面。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先导区即磁山·AI谷建设,打造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先导区,带动全市产业实现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应用。聚焦化工、海洋等细分领域,持续支持以国工智能、东方电子等为龙头的人工智能企业加大大模型研究力度,培育一批具备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大模型。

三是在拓展应用场景和创新监管方面。加快推动建设数字海关,创新开展数字出海监管新模式,探索合规数据跨境交易流通模式。全力推进人工智能项目建设,推动在医疗、港口、化工等多个领域实现人工智能与产业的融合发展,举办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大会,并发布烟台市“Scenes100”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机会场景和场景能力清单。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6630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展改革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联系电话:6788790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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