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26-93822 成文日期: 2026-07-22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第1806107号:“关于尽快全面推开烟台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7-22      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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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全面推开烟台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全覆盖时间表与筹资机制方面

(一)锚定制度扩面时序,稳步实现全域覆盖

此前,我市以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龙口市为试点率先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各项制度运行平稳,积累了扎实有效的实践基础。2026年6月2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烟台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6〕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们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时序要求,2027年将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招远市居民纳入长护险实施范围,2028年实现全市居民长护险全覆盖。

(二)构建稳健筹资体系,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此前,我市居民筹资由基本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按1:1的比例分担。对标国家、省改革统一部署,我市进一步优化筹资规则,建立了完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普通居民以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照0.125%的费率标准,由居民个人与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按年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筹集。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将参照居民基本医保的资助政策和流程统一资助个人参保。

(三)闭环规范基金运行,数字化筑牢监管防线

我市已将长护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设置统一基金账户实行统筹管理、统一使用,科学编制基金收支预算,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目前已上线运行长护险护理服务小程序与智能监管平台,平台集成GPS定位、服务轨迹跟踪、人脸识别签到、护理时长实时记录等功能,系统监管模块可自动筛查各类可疑业务线索,实现护理服务开展、待遇费用结算全流程可追溯。下一步将应用激光雷达及电子工牌两类物联网智能设备,在失能等级评估和居家上门服务全流程方面健全疑点线索核查处置闭环机制,持续筑牢长护险基金安全运行防线。

二、关于统一失能评估标准与经办流程方面

(一)标准化规范评估流程,保障评估公平高效

2022年1月起,在全省率先执行国家标准版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操作指南,同步出台本地化配套管理细则组建专职评估队伍常态化落实现场初评、综合复级审核流程,实行全流程视频留痕、全程闭环管控评估时限全面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下一步将推进深化医保与民政部门政策协同、业务联动,细化失能评估协同联动和结果互认工作,对同时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的老年人,可统筹整合上门评估力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预约同步上门、一次现场核查评估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避免重复上门、重复核验,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打通数据共享壁垒,打造便民经办服务模式

目前已完成医保、民政、卫健多部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参保人可通过“线上+代办代结”服务提交材料,长护险申请、评估、报销实现“零跑腿”在省内率先将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省内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切实破解异地照护报销难题。同步完善异地评估配套机制,实现失能评估结论跨区域互认,申请材料全程线上流转,开通远程视频评估渠道,打破地域评估限制,进一步提升评估便民化水平。

(三)扩容多层次保障服务,持续优化待遇保障水平

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已居家照护和机构护理纳入保障范围在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础上,将部分中度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日常照护费用标准由450元/人/月提升至600元/人/月,日常照护服务时长由每月8小时增加至10小时。结合失能人员日常使用辅助器具的实际需求,已护理床、移位机等康复辅助器具租赁项目纳入保障范围。下一步,根据失能等级、服务提供方式在待遇标准、服务时长、报销比例等方面持续细化待遇保障政策,把发展社区护理作为优化服务方式的重点,加大站点建设、机构准入等政策倾斜力度,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长护险服务新格局满足失能群众多样化照护需求。

三、关于壮大服务供给与人才队伍方面

(一)均衡扩容定点服务资源,规范机构动态管理

坚持规划引领、供需适配,科学合理确定护理服务资源布局,目前,全市共有174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可提供长护服务。下一步,将坚持公立民营、本地外地护理服务机构一视同仁的发展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其他服务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范围;鼓励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护理服务机构发展,引导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基层、延伸服务触角。同时,健全完善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动态监管机制,将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机构协议续约、保证金拨付挂钩,以刚性约束倒逼服务提质、规范机构运营。

(二)完善护理人才培育链条,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目前,全市共有长护险从业人员3266人,有效夯实基层照护服务队伍2025年,省医保局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首批长期照护师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鲁医保函〔2025〕40号),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州市尚伟职业培训学校2家培训机构入选。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人社部门指导2家培训机构制定完善培训计划、课程体系等,组织机构开展培训,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吸引更多人员加入护理服务行业,推进长期照护师持证上岗,提升人员队伍技能水平,提高失能人员护理服务质量。

四、关于多维宣传与精准推广方面

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体系,线上依托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打造常态化、系统化线上宣传阵地线下深耕基层宣传主阵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一线,开展面对面解读政策、解答疑问。2026年上半年,依托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医院、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政策宣传419场次,实现长护险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基层。下一步,将聚焦重点群体强化精准触达,依托医保大数据精准筛选失能人员、慢性病患者等重点群体,开展点对点政策推送;联合市、县两级医院康复科室,对潜在政策适用对象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贴合群众实际需求解读政策;同时联动政法部门、镇街力量,在摸排居家失能人员护理需求的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传,让政策宣传融入服务场景,实现宣传深渗透、精准化的良好效果。

五、关于组织保障方面

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在国家和省明确的政策制度框架下,医保部门同市财政、税务、民政、卫健、残联等各部门,在财力保障、资助参保、提升服务、数据整合等方面凝聚合力,依职能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依托前期居民长护险试点实践,已沉淀形成标准化经办操作流程、规范化失能评估工作细则、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操模板。下一步,将系统梳理提炼试点工作中的有效举措和典型经验,组织各区市对标学习、规范借鉴,全面统一全市经办、评估、服务保障全域扩面工作规范有序、同质高效推进。同时,将持续跟踪各区市参保扩面、护理机构建设、人才培育、政策宣传等工作进度,对推进滞后的事项及时督促整改,压紧压实各级属地工作责任,保障居民长护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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