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院主导,规范护工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并减轻患者家庭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基层儿科服务能力建设。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我委紧扣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从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提升全市整体就医服务水平两大方面发力,全年统筹实施17件民生实事,其中在1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儿科(儿童保健)特色科室,着力提升基层儿科诊疗水平。同时,今年将打造76个基层特色专科,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专科服务。
(二)持续织密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我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41家老旧卫生院和1750处薄弱村卫生室改造提升,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45.45%达到推荐标准。2026年年底前将再改造提升500余家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五有三提升”;确保5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建成4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让群众就近享受到县级医院水平的医疗服务。
(三)深入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我委坚持“强基、稳二、控三”协同发力,加快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推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优化分级诊疗体系,构建有序就医格局。同时,深化“儿科服务年”活动,依托毓璜顶医院儿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分级协作网络,带动全市儿科服务同质化,完善儿科医疗资源监测预警平台,确保高峰时期儿童就医需求得到及时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立和完善首诊负责制度,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四)扎实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儿童保健门诊,配备基本的儿童健康管理设施设备,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42。2025年,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儿科服务全覆盖,可广泛提供儿童输液、血常规、呼吸道病毒检测、中医小儿推拿、疫苗接种等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社区诊所婴幼儿专用医疗物资缺乏、诊疗服务水平不足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和提升:
(一)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我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市社区诊所的婴幼儿专用医疗物资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围绕婴幼儿专用留置针、肛温计、婴幼儿专用棉签、毫克级电子秤、小装量生理盐水以及儿童常用专用药品等开展系统排查,形成详尽的问题清单和现状分析报告,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研究制定婴幼儿专用医疗物资配置清单和采购供应方案。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国家《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中内(儿)科专用装备配置要求,结合我市社区诊所实际服务需求和就诊量,由我委组织儿科、药学、医疗器械等相关领域专家,编制《烟台市社区诊所婴幼儿专用医疗物资配置推荐清单》,明确必须配备、推荐配备和酌情配备三个层级,涵盖常用输液物资、检查诊断器械、紧急救治用品及常用儿科专用药品等。根据各社区诊所覆盖范围、就诊历史和诊疗能力,制定差异化采购和供应方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在解决当前物资短缺问题的同时实现医疗供需的最优平衡。
(三)加强基层儿科人员配备和诊疗技能培训。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诊所儿科服务人员配备,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做实儿科人员帮扶和下沉,重点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儿科诊疗服务能力。依托毓璜顶医院儿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社区诊所医务人员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重点提升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婴幼儿专用医疗设备操作技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诊所单独设置儿科诊疗区域,丰富儿童常用药品配备,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放周末门诊。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分级诊疗有效落实。在医疗物资配置到位后,我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居民健康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统一发布社区诊所儿科服务能力提升和物资配备完成情况的信息公告。由各社区诊所负责向所辖社区居民进行入户宣传和面对面讲解,确保家家户户了解社区诊所婴幼儿诊疗服务的最新进展,引导居民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同时,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对符合转诊指征的患儿及时转至上级医院,上级医院病情稳定后转回社区康复,真正打通婴幼儿就医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居民就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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