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1415/2026-84635 成文日期: 2026-05-07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第1806062号:关于“规范与提升我市医学检验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5-07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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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贞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与提升我市医学检验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省级规范,强化样本外送管理

2024年,山东省已正式出台《山东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鲁卫医字〔2024〕6号),对临床样本外送的适用范围、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合作机构资质、样本流转管理、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约束。我委已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严格落实规范指引相关要求,强化样本外送管理。另外,市卫健委依托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加大对各级各类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检查力度,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本院样本外送行为合法合规、全程可追溯。

二、着力建设区域检验中心,提升本地检验能力

针对《建议》中指出的“本地检验能力发展与提升受阻”“检验业务收入及关联产业价值流失”等问题,市卫健委积极支持并推动烟台毓璜顶医院以其莱山院区为依托,着力打造市级区域检验中心。目前,该中心正重点建设包括病原微生物tNGS检测平台、肿瘤基因检测平台、质谱检测平台、遗传代谢病检测平台等四大高端技术平台。上述平台建成后,将有力填补我市在高端、特殊检验项目上的短板,显著减少外送至市外机构的样本量,有效减少样本长途运输带来的各类风险,防止医保资金外流,同时带动全市检验学科技术能力的整体提升,逐步实现“检验项目本地化、高端服务可及化”的目标。

三、持续开展室间质评,深化检验结果互认

市卫健委督导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参加省级及以上室间质评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5家医疗机构参加山东省“一单通”认可,累计参加的室间质评项目数超过500项,总体通过率稳定在95%以上,表明我市医疗机构常规检验项目的质量水平处于省内较优行列。另外,市卫健委建立了市级检查检验互认平台,74家医疗机构接入平台,并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实现7大类131项目检验项目全省范围内互认。2025年,共互认63.1万次,累计为群众节约医疗费用3400余万元。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外送检测管理纳入日常监管重点,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以及医疗质量安全检查等行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外送样本管理;加快推进烟台毓璜顶医院市级区域检验中心建设,依托其建立覆盖基层的协作网络,不断提升全市医学检验能力;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市检查检验平台对接,不断增加互认医院范围。落实《山东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2026年版)》,推动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领域529项互认项目落地,加快跨机构、跨区域结果互通共享,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费用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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