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邻里互助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聚焦互助养老尤其是以农村互助养老课题,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烟台市农村养老现状
“垂暮不离亲,养老不离家”是大多数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人的心愿。目前,全市共有县级敬老院13处、中心敬老院3处、乡镇敬老院53处,农村幸福院1059处。全市183处民办养老机构中,位于农村地区的有88处,占总数48%。随着养老服务的深入发展,城乡发展差距逐步加大,农村养老问题日显紧迫、亟需加力。为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补足发展短板,近年来,我市立足人口老龄化基本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养老新途径,积极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渗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优化农村养老服务环境
烟台市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烟台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同时,为加快构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台账,定期进行探访。
(二)强化养老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1.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出农村幸福院建设。为更好的发挥农村幸福院的为老服务作用,通过改造校舍、办公场所、闲置房舍等设施,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省、市共给予每处3万元的建设补助和连续三年、每年1.6-1.8万元的运营补助。
2.关注特殊群体,加快构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组织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为每户留守老年人确定一名联络人,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风险。
3.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补贴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自2019年起,合并优化补贴制度,扩大补助范围至6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年为3.5万余名困难老人发放补贴3000余万元。
(三)引入社会力量,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正如您在加您建议中提到的莱州市沙河镇路旺原家村以邻里互助公益产业平台为依托、以邻里互助公益产业为载体、打造以“党建引领·网格+邻里互助圈”为工作体系的邻里互助乡村振兴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破解普通村庄特别是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治理薄弱村的乡村振兴难题和居家养老难题,深受老年人好评。
二、下步打算
下步,我们将充分借鉴您的宝贵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养老,探索创新农村互助养老机制,助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融合衔接。通过政策支持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以村居为单位,以网格化管理为支撑,充分发挥农村公益岗作用,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形成以“探访问安、陪伴聊天、随手家务、应急帮扶”为主要帮扶内容的烟台城乡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给予每个区市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城乡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奖补。同时,加强农村养老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有效衔接,把发展互助养老、基本养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加强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
二是开展农村互助养老调研工作。为深入研究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我们正在联合相关院校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调研以福山区和莱州市的邻里互助养老发展现状为样本,重点围绕现状梳理、需求分析、可持续发展路径谋划、政策建议等方面开展。通过本次调研,烟台市民政局将为全市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导,进一步探索以互助养老破题农村养老的可操作性,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引导平台服务延伸至农村区域。以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乡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并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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