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堰下排水渠项目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设施、防汛排涝和粮食生产工作的深切关注与务实建议。您反映的堰下排水渠淤塞、损毁、被侵占掩埋,汛期排涝不畅导致作物减产受损等问题,真实反映了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提出的清淤、修复、管护、建机制等建议精准可行,我们完全赞同、照单全收、立即落实。现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水利管护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堰下排水渠淤塞、损毁、被侵占问题
您反映的情况客观属实,也是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突出短板。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影响,夏秋强降雨、秋涝频发,部分老旧排水渠年久失修、清淤不及时、群众保护意识不强,确实出现淤堵、坍塌、被占埋等问题,直接影响排涝和机耕作业,造成作物受涝减产、发芽霉烂,给农民带来损失。此外,在近年来的排查中也发现,部分早期建设项目存在标准不一、设施老化,加之“重建轻管”导致管护责任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进一步加剧了渠系功能的衰退。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深刻警醒,将把堰下排水渠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农田建设的重中之重,系统施策,彻底整改。
二、针对您提出的四项建议逐条落实答复
(一)清淤疏浚,恢复排水能力。我们将立即开展全市农田沟渠整治行动,对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粮食主产区堰下排水渠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组织镇村全面清淤疏浚,清除泥沙、杂草、杂物,确保渠网畅通、汛期能排、涝水能泄。同时,我们将创新监管机制,建立“区级自查+市级暗访+专项检查+市级核查”的四级督导体系,根据气象条件,今年拟在旱期、汛期等关键时期,接续开展3轮次问题排查,跟进督导、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查得快、改到位。
(二)修复加固,防止坍塌损毁。对水泵机井、排水沟渠、平塘堤坝分类施策、限期修复,该加固的加固、该重建的重建,恢复渠体结构稳定。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重点片区排水渠提档升级,提高抗冲、抗塌、抗损毁能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全过程管控,对施工日志、物料证明、现场影像等进行闭环管理,并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强化监理旁站,严防偷工减料和质量隐患。落实日常巡查制度,镇村管护员定期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避免小损变大险。
(三)加强管理,制止侵占掩埋。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擅自填埋、侵占、损毁堰下渠的行为及时制止、限期恢复。同时,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全面推广监督“二维码”及“随手拍”小程序,目前已在项目区泵站、渠首等1454个关键点位公示,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动员农民群众担任“移动监督员”,形成共管共治格局。
(四)健全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您提出的建立机制的建议,我们将全部纳入2026年工作重点落地实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堰下排水渠整治与新建项目、改造提升项目一体规划,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并加强与水利部门协同,促进高标准农田灌排体系与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有效衔接。二是破解资金难题,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同时,推动各区市按规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中计提管护经费,并创新引入金融工具,扩大“双重监理+管护”保险试点范围,为工程提供包括自然灾害损毁在内的长期风险保障,以“小保费”撬动“大保障”,解决“缺钱修”的问题。三是压实管护责任,将堰下渠等设施的管护纳入“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责任体系,明确村级管护员岗位职责,确保渠有人管、淤有人清、坏有人修、责有人担。四是完善考核激励,将管护成效与相关考核评价挂钩,并对工作先进的区市予以财政激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今年汛期之前,全面启动沟渠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整镇制”核查、第三方暗访等方式,确保问题排查见底、整改到位,力争今年汛期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夯实长效管理基础。加快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多部门数据,实现对项目从规划、建设到管护的全过程线上监管与智能分析,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测,提升管理效能。
(三)持续深化建章立制。针对整治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全面修订完善从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到后期管护的全流程管理办法与资金监管细则,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农民收益、守护粮食安全。
再次感谢您的用心调研和宝贵建议!我们将以最快速度、最实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守护好群众的“收成”、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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