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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烟台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6-04-17 至 2026-05-17
征集单位: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要提意见:
公告内容:

为深入推进烟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城市更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烟台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4172026517日,共31天。

二、意见反馈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517日前反馈。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提交。

1.电子邮箱:zgjcsgxk@yt.shandong.cn

2.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邮编:264003

3.联系电话:0535-6890261


    附件:《烟台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烟台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1.国家战略层面: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城市更新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

2.政策落实层面:2025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也相继出台了支持政策和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2.城市发展层面:烟台市正处于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变的关键期。为了解决城镇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和城中村存在的“低效用地”问题,亟需通过政策创新盘活存量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承载力。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支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和其他六部分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存量低效土地盘活,以城市更新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规划引领、文化传承,底线思维、安全优先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四大原则。

3.适用范围:烟台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中村、老旧厂区、老旧城区存量低效土地及城市更新项目,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4.支持政策:优化容积率核定、实施容积率奖励、允许城市更新项目不低于现状条件实施更新改造、支持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改造、支持利用现有存量非住宅性房屋发展新业态、允许存量低效工业及仓储用地按新规划要求改造、鼓励存量用地自主改造、允许临时利用存量政府储备土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支持零星建设用地成片开发、鼓励土地混合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12条支持政策。

5.保障措施:从强化规划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加强保障措施。

6.其他:明确本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烟台市此前发布的政策文件中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意见征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