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存在几个现实难题:部分项目该建哪些海绵设施不明确、各审批环节要求衔接不畅、建好之后后期没人管、个别项目只做表面工程达不到实效。出台本实施方案,把条例里原则性的规定,细化为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每一步的具体标准、部门职责、禁止情形,打通全链条监管闭环,避免海绵建设流于形式,真正发挥海绵设施防涝、涵养生态的作用。
二、出台依据
法规依据:《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23年12月1日施行),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定遵循,实施方案是该条例的配套落地文件。
上位导向: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烟台滨海城市地形、降雨特点、城市更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可执行细则。
三、总体建设目标
远期目标:到2030年,我市城市建成区80% 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当前目标:新建、改扩建项目刚性落实海绵要求;老旧小区、道路、公园等逐步改造提升,持续降低城市积水内涝风险,改善河道、绿地生态环境,提高雨水回收利用水平。
四、管控范围与豁免情形
五、项目全生命周期8个管控关口
一个工程项目从地块出让到后期管护,一共设置 8 道关口,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规划把关:市、区编制海绵专项规划,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从城市顶层设计定标准。
土地出让把关:海绵建设指标写入土地出让 / 划拨规划条件,无明确要求不予供地。
立项把关: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中,必须载明海绵建设内容、指标,缺项不予立项。
方案设计把关:项目须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重大项目开展专家专项论证。
施工图审查把关:施工图含海绵专项内容,审图机构专项审查,不合格不予通过。
施工监管把关:透水铺装、调蓄池等隐蔽工程作为重点监管,严禁擅自降标、取消海绵设施。
竣工验收把关: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海绵不达标,项目整体不得交付。
运维管护把关:坚持“谁使用、谁维护”,物业、管护单位定期养护,不得随意破坏、占用海绵设施。
六、名词解释
海绵城市: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雨时,透水路面、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设施把雨水 “渗下去、存起来、滤干净”,减少路面积水和管网排水压力;天晴时,储存的雨水用来浇绿植、补河道,实现雨水循环利用。不是简单多挖几个水池,是一整套城市生态建设理念。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海绵城市核心指标,指区域内通过海绵设施就地消纳的雨量占总降雨量的比例。数值越高,代表本地消纳雨水能力越强,城市抗内涝能力越强。
七、高频问答解释
1.问:房地产小区,海绵设施就是多做几块透水砖就行吗?
答:不是。透水铺装只是其中一项,还要结合绿地、雨水管网、调蓄设施等综合设计,达到规定的径流控制指标,不能只做表面工程。
2.问:普通市民小区里的海绵设施,业主可以私自拆掉、硬化吗?
答:不可以。海绵设施属于公共设施,私自硬化、填埋雨水花园等属于违规行为,物业、城管有权监管整改。
3.问:海绵城市建设会不会大幅抬高房价、小区物业费?
答:新建项目是按标准统筹建设,单次投入增加有限;长期来看,积水少了、小区绿化水环境更好,受益的是全体居民。
八、给城市带来的好处
对企业、建设单位:审批标准清晰,各环节要求明确,减少反复修改、来回沟通;流程公开透明,明确哪些项目可豁免,避免无效投入。
对普通市民:雨天道路、小区积水变少,出行更安全;城市河湖水质改善,公园绿地生态环境更好;雨水资源化利用,节约市政自来水,长远利于降低城市运维成本。
九、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更新推进科
咨询电话:0535‑689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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