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多元化的招生考试制度设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同时引导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并进,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时间:4月10日至12日
(二)报名对象:全市2022级(初四)、2023级(初三)、2024级(初二)全体学生,在学籍所在区市参加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无我市学籍有我市户籍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市报考。
(三)考试科目:涵盖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初四年级总分值为760分。
类别 | 年级 | 科目 | 成绩呈现 |
计分科目 | 2022级 (初四) |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历史、生物学、地理 | 总分760分 |
等级科目 | 2023级 (初三) | 历史、生物学 | 等级呈现。等级按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划定 |
2024级 (初二) | 地理 | ||
考查科目 | 2023级 (初三) | 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 | 合格/不合格呈现 (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 |
2022级 (初四) |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
(四)考试时间: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6月13日 | 上午 | 语文 | 9:00-11:00 | |
下午 | 物理 | 14:00-15:30 | ||
化学 | 16:10-17:40 | |||
6月14日 | 上午 | 数学 | 9:00-11:00 | |
下午 | 道德与法治 | 14:00-15:30 | ||
英语 | 16:10-17:50 | |||
6月15日 | 上午 | 历史 | 9:00-10:00 | |
下午 | 生物学 | 14:30-15:30 | ||
地理 | 16:30-17:30 | |||
英语听说和信息科技考试已于4月份完成。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于5月25日前完成,体育与健康考试于5月27日前完成,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时间于5月30日前完成。
(五)成绩查询:6月28日可查询
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扫描二维码、“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和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三种方式查询成绩。2023级(初三)、2024级(初二)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类别:分普通高中招生和职业学校招生两大类
类别 | 招生类型 | 具体说明 |
普通高中招生 | 统一招生 | 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录取 |
自主招生 | 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 |
职业学校招生 | “3+4”本科 | 中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年中职+4年本科) |
职教高考班 |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职教高考方向班级 | |
五年制高职 | 联办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 | |
中等职业学校 |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 |
民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全面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等政策,不得跨地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66%
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5.2万人。结合教育发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持续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支持薄弱县中面向市区投放招生计划,探索开展民办普通高中提供公办学位试点,稳步提升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增加招生计划2000个以上,招生比例达到66%以上,较2025年提高约4个百分点,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占比达80%以上,有效缓解普通高中学位紧张局面。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发布。
(三)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四个阶段
类别 | 时间/阶段 | 具体安排 | 重要说明 |
自主招生 | 7月1日-6日 | 普通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 | • 针对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艺特长生 • 各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办法 |
填报志愿 | 7月7日-8日 | 7日8:30开始,8日17:00截止 | 所有考生需在此时间段完成志愿填报 |
录取阶段 | 第一阶段 (7月10-11日) | 录取类型: “3+4”本科、职教高考班 | 最先录取(中职升学方向) |
第二阶段 (7月13-18日) | 录取类型:普通高中 | 含统一招生录取 | |
第三阶段 (7月19-28日) | 录取类型:五年制高职 | 含联办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 | |
第四阶段 (7月29日) | 录取类型:中等职业学校 | 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 |
录取规则 | 全阶段 | 不可重复录取 | 关键限制: • 已被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后续阶段录取 • 不得改录 |
五、名词解释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涵盖初中阶段所有的国家课程,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采用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来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A等级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5%。对学生判定为C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原则上只对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C等级。
统一招生: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业成绩、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的考试招生。
自主招生:是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既定招生办法和程序,自行组织的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试招生。
六、文件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普通高中招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535-2101868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 0535-2118673
体育艺术特长招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0535-2118680
高职类学校招生:市招考院中专招生科 0535-21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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