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想参加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相关流程?
1.官方公众号。想了解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市民,可以在手机上操作: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烟台住建”→进入烟台住建公众号后点击“以旧换新”模块→选择“个人登录”入口→进入“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界面,按要求注册并登录→进入“烟台住房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平台首页有“信息服务”“房源库”“收旧换新”“卖旧买新”4个板块,申请人可以在“信息服务”板块查阅政策、了解细则。同时,还可在“房源库”板块内查看“以旧换新”新房房源和发布旧房房源;在“收旧换新”和“卖旧买新”2个板块内可以办理相应方式的补贴券申领、优惠券申领和旧房申报等业务。(图解见附件1)
2.咨询电话。换房人可以向各区市住建部门进行咨询、答疑。(见附件2)
3.官方网站。住房“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已通过“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zjj.yantai.gov.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
二、请问住房“以旧换新”包括哪几种方式?
本次主要推出三种换新模式,方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一)“收旧换新”模式
细分为两种方式。
一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居民)二手房,销售其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二手房销售所得资金可用于抵顶换房人新购商品房的房款。
二是各类企业以第三方身份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的二手房,销售与该企业签订“以旧换新”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二手房成交过程遵循市场化原则,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作为参考,最终成交价格由收旧主体与换房人协商确定。
(二)“卖旧买新”模式
也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居民自行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二是通过中介机构帮卖。
(三)探索“拆旧换新”模式
鼓励各区市结合“收旧换新”推动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推进过程中,要因城施策、一项目一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进行。
三、“收旧换新”办理流程是什么?
1.换房人在平台发布的房源库中选定参加“收旧换新”活动的新房。
2.收旧主体查验二手房,并与换房人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协商达成一致价格,签订协议书。
3.完成二手房网签备案及登记,选定新建商品房;
4.凭申请的补贴券签订新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
5.换房人配合房企提供材料在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申报补贴。
四、“卖旧买新”办理流程是什么?
1.居民自行出售旧房或与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帮卖;
2.在2025年期间出售二手房,并在政策印发之日前购买新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由换房人自行通过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个人申请页面申报补贴;2026年4月10日后购买新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在平台申报补贴。
另一种情形:在2026年期间,先完成二手房出售后购买新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按原补贴细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在平台申报补贴;先购买新房后出售二手房并完成二手房不动产登记的,由换房人自行在平台申报补贴。
五、请问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具体享受哪些政府补贴?
“以旧换新”活动配套提供了购房补贴券、定向优惠券(群团购优惠券、多孩优惠券)等政策支持。并且,允许补贴券、优惠券叠加使用。
1.购房补贴券可参加“收旧换新”“卖旧买新”活动中的任意一种。对参加“收旧换新”活动的居民,给予新房成交价与旧房成交价差额的2%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参加“卖旧买新”活动的居民,按新房成交价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群团购优惠券是指对参加“群团购”活动的居民,可申领一张2万元的群团购购房电子优惠券。
3.多孩家庭。参加多孩活动的居民,按购房家庭夫妻及子女人数“一人一券”据实发放,单张面值1万元,多孩家庭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
4.企业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且总面积≥500平方米用作员工人才房的,每套房子都可在“云房展”小程序领取2张团购优惠券,每张面额为2万元。
六、请问如何申领补贴券、优惠券?
您只需要通过烟台住建公众号,进入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申请“以旧换新”补贴券、定向购房优惠券。其中“以旧换新”补贴券在政策更新后首轮于4月7日9:00集中发放,之后每15天发放一轮。
七、请问使用补贴券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使用补贴券主要提供以下资料。①“以旧换新”电子补贴券标号;②换房人身份证明文件,三代以内参与人身份证明材料;③旧房转移前、后的《不动产登记证(明)》;④购买新房的《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⑤已享受旧政策补贴的证明材料(仅适用补差额情形);⑥换房人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仅限个人自行申报情形);⑦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八、请问哪些二手房可以参加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呢?
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明确规定参与活动的二手房范围为住宅,在2026年4月2日发布新政后范围扩大了,分为“收旧换新”和“卖旧买新”两个模式。
(一)市级收旧主体收旧范围应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范围要求。仅限收旧主体公布的收旧范围内二手房。试行期内市级收旧主体收旧范围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等7个区市全域。各类企业及区级收旧主体可自行确定收旧范围,换房人可登录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实时查询。
2.满足年限要求。二手房建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核心区域标准可由收旧主体适当调整。
3.满足产权要求。二手房需具备独立不动产权证,不存在产权纠纷、居住权纠纷(自建房、小产权房除外)、限制交易情形。
(二)通过“卖旧买新”方式出售的二手房应满足:
换房人出售的二手房,应为国有土地上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清晰(自建房、小产权房除外)、不存在限制交易情形的住宅,不限区域、年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内完成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
九、参加“收旧换新”方式可以选哪些新房房源?
参加“收旧换新”的新房房源为烟台市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且已录入烟台市“以旧换新”平台中“房源库”板块的新建商品房。您可以登录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房源库”→“新房房源”查询。
十、市级住房“以旧换新”收旧主体是谁?是否有咨询点?
城投集团下属企业“烟台市城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租赁公司”)负责开展市级住房“以旧换新”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地址为:烟台市观海路玉岱大厦一楼网点,业务咨询电话:0535-6786851。
附件1
“烟台住建”公众号查询流程

附件2
各区市住建局咨询电话
区市 | 电话 |
芝罘区 | 6225297 |
福山区 | 6999678 |
莱山区 | 6893617 |
牟平区 | 4310398 |
蓬莱区 | 5640077 |
海阳市 | 3602721 |
莱阳市 | 7225229 |
栖霞市 | 5166689 |
龙口市 | 8537876 |
招远市 | 8168700 |
莱州市 | 2731751 |
黄渤海新区 | 6370926 |
高新区 | 6922541 |
长岛综试区 | 321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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