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6年3月2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5月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6〕29号);6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商务厅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26〕17号);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落地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等有关单位,结合我市实际,于7月15日制定《烟台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二、出台目的
鼓励引导国四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营运货车加快淘汰退出,支持更新国六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进一步优化全市道路货运运力结构,进一步降低行业污染物排放,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三、补充政策及《道路运输证》注销要求
因申领补贴系统优化升级,申领人线上递交补贴申请之前,需注销《道路运输证》。
现对《道路运输证》注销时间顺序及相关要求予以明确:申领补贴货运业户应在车辆报废之后,向报废车辆车籍所在的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
四、资金使用及优先支持车型
1.本次补贴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已线上申请为准)”的原则实施。资金用完后,将暂停受理相关申请。
2.本次补贴资金优先支持报废并更新新能源电动重卡,请有购车意向的货运业户,结合实际,鼓励优先考虑购置新能源电动重卡。
五、补贴时限
补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补贴范围
1.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
2.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与报废车辆登记所有人一致,报废旧车购置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
3.新购置货车补贴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
七、申领流程
八、补贴车辆所需要递交的材料
线上申请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照片),线下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收取复印件)并盖章或签字。
九、不能享受补贴的情况
(1)即自2025年6月30日(含)起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国四排放中、重型营运货车(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信息为准)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2)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
(3)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4)报废旧车购置登记日期晚于(等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的;
十、车辆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距离强制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十一、委托办理的情况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登录申报系统注册经办人账号,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办理委托书》(见文件附件3)。并按申报系统的要求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受理咨询电话
具体受理工作请咨询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咨询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0535-2938295
福山区交通运输局: 0535-6999661
牟平区交通运输局: 0535-4219716
蓬莱区交通运输局: 0535-2706231/2435363
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0535-3233823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0535-7213689
栖霞市交通运输局: 0535-5261263
龙口市交通运输局: 0535-8528669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0535-8266805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0535-2806059
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 0535-6952576
长岛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0535-3217224
十三、解读部门和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联系电话:0535-669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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