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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26-97420 成文日期: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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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做好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20      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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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开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是落实国家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为做好2027年度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烟政办发〔2022〕27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6〕28号)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目的

通过推进部署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困难群体参保资助,压实各区市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减少群众漏保、断保情况。

三、政策核心内容

(一)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9月1日起各类在校学生启动参保缴费,10月1日起其他居民开始参保缴费。普通居民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参保,学生按学籍以学生身份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其中,2027年度所有在校学生暂不需要个人缴纳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未成年儿童无需个人缴纳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参保缴费完成后,按政策享受2027年度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待遇。

(二)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27年度成年居民一档每人每年400元,二档每人每年520元。根据多缴多得原则,二档缴费享受的基本医保待遇较一档高。驻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技工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及中小学生每人每年240元,享受二档缴费标准对应基本医保待遇。其他未成年人统一按照成年居民一档标准缴费,按照二档缴费标准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三)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域。

2027年度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市为龙口市、长岛综合试验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招远市,其他区市暂未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同缴纳。

四、参保登记与缴费方式

人员类别

参保登记

参保缴费

居民、灵活就业人员、新生儿、老年人

新参保居民,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到镇街人社所(或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上年度已参保缴费未办理暂停登记的居民,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税务渠道办理缴费。

续保和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专题专栏-微信社保缴费/支付宝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医保缴费)、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社保费模块自助缴费,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办税服务厅、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中小学生、儿童、大学生

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可持公安部门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到镇街人社所(或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部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咨询电话:0535-689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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