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50551D/2026-91591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方案计划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6-03-05      来源: 市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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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优抚优待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

1.梳理公开目录。依据《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组织机构信息;退役军人安置、优抚优待、就业创业等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根据工作实际和政策变化,及时动态更新目录内容。

2.明确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1.落实“三同步”原则。重要政策文件起草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起草解读材料、发布解读内容,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链接。

2.丰富解读形式。除文字解读外,运用图表等形式增强解读直观性;开展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多角度解读,提升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效率

1.规范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管理。

2.依法依规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答复内容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不予公开的,须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及时公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及服务指南,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2.财政及建议提案信息。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

3.年度报告发布。每年末向社会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

(三)开展业务培训。年内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条例》解读、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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