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规定的评审范围及权限、申报评审条件、报送要求、材料审核要求等,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2026年度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材料审查与报送工作。
一、评审范围
全市医药行业中从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含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以及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的药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药学(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主任(中)药师(检查员)、副主任(中)药师职称(检查员),正高级工程师(检查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等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26年度山东省药品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药监规〔2025〕10号)执行。相关年限要求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每满1个年度为1年。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评审方式
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专业知识答辩和专家集体评审形式进行。专业知识答辩测试范围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现从事专业岗位的业务能力等。具体事项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系列请选择“药品技术”系列。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必要程序。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签署意见,并以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市)为单位统一审核报送。
网上系统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以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市)为单位统一审核盖章报送。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一式7份(A3纸型,须为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需要个人或单位填写意见、签名、盖章的内容要完整,单位推荐意见应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按要求签名、盖章,确保没有空项、缺项。
2.《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人员顺序应与单位推荐排序一致。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经呈报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破格推荐表1份。
报送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430办公室。
联系电话:6920336。
附件: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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